几乎是一夜之间,她的腿便修长匀称,成了穿短裙的绝佳底子。
别误会,采薇的美貌远不止于皮相。
她风趣、温柔、甜美、体贴,而且敏感到一种不可思议、近乎荒唐的程度。
她还很坦率、真诚、自由、勇敢。
她总是那么好,好到不像一个寻常的妹妹。
可即便伤好了,它也不愿离开。
于是,在接下去的六年里,那只小松鼠就睡在她的衣柜抽屉里,跟着她在家中和院子里到处跑。
我也很想念那小家伙。
它毛茸茸的,小小的,生动鲜活,是我所不是的一切,也是我永远无法成为的一切。
她能触动人心,甚至能触动那些毛茸茸的、长着大尾巴的小东西。
我想,那只叫“吱吱”的松鼠也在采薇身上留下了印记。
我妹妹成了一位才华横溢的自然摄影师。
她的一张照片去年还登上了《世界地理》的封面。
年仅二十二岁,她显然是达成此举的最年轻的摄影师。
是的,采薇才华出众。
我大半为她骄傲,余下那一小半,却是嫉妒。是的,那是我身上见不得光的部分。
我叹了口气,看着采薇安睡的脸,享受这难得的机会,可以肆无忌惮地凝视她,而不必编造什么蹩脚的借口。
她的嘴微微张着,这让我笑了。
小时候我总爱取笑她是用嘴呼吸的傻瓜,惹得她哭过好几次才罢休。
这世上,再没有比手足之间的残忍更纯粹的残忍了。
睡得乱蓬松的采薇,向来是我最爱看的模样。
此刻,要亲吻她是何其容易,我的一切都在叫嚣着,让我俯身吻上她的双唇,用舌尖轻轻描摹那唇线的轮廓,就像我记不清多少次在梦里做过的那样。
我想要她,这念头已盘桓了太久太久。
噢,采薇,我心底的隐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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