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做了早餐,还热着呢。”洛思瑶给他端来粥和包子。
孟腾烨说了声“谢谢”後顺势坐下。
他拿起勺子,见洛思瑶吃了一碗粥还吃了一个包子,没有呕吐和难受的现象,他才垂眸吃自己的早餐。
吃完早餐,洛思瑶带孟腾烨去逛云溪镇。
这里民风淳朴又热情,烟火味浓浓。
洛思瑶会给他介绍一些地名。
孟腾烨是第一次如此悠闲地逛在街道上。
他的人生一直都按部就班地忙。
从记事起,他就按照家里人的意愿“培养”各种“爱好”,弹钢琴,游泳,骑马,学习多国语言丶成绩保持优异第一。
再大点,就让他学品酒,打高尔夫,学习各种财政管理,他把家人让他做的事都做了。
而且还做得很好。
父亲从小就对他说,要做一个优秀的集团继承人,这是他生来的任务。
孟腾烨很顺从,从未有过叛逆。
他对自己苛刻严格。
他要做好,他要发亮。
这样,也许那人会多看他一眼。
会觉得他其实也不错的。
他很棒的。
“这条小溪漂亮吧,小时候我经常带月月和烨仔来这里玩水。”
不知什麽时候孟腾烨就被洛思瑶带到了一片小竹林里,这里有一条小溪,溪水干净清澈,就连里面的石子都看得清清楚楚。
洛思瑶说完就脱下鞋子,她今天穿了一条连衣过膝长裙,她两手拎起裙摆踩在小溪上:“这里的水很暖的,泡在上面格外舒服。”
见孟腾烨还在地上站着,没什麽表情的样子,洛思瑶走过去,拉着他的手:“别瞎站着快点进来体验一下。”
他的手被一只白皙的手牵着,这只手很小很软,像没有骨头似的,但力气却不小,就这麽牵着他来到小溪边。
“快把鞋子脱了。”洛思瑶笑着说道。
孟腾烨没有拒绝也没有听她的话,而是看着溪水就这麽流淌着。
他没有来过这种野外,更没有光脚下小溪的经历。
见他犹豫,洛思瑶说:“相信我,很好玩的。”
“你不脱,我帮你脱。”
洛思瑶很热情地蹲下打算给他脱鞋子,孟腾烨立刻向後退了一步:“我自己来就行。”
洛思瑶见他优雅地脱着鞋子,对环境生疏又小心翼翼的样子就想笑,特别像一个孩子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有点无措又不适用的样子。
孟腾烨脱了鞋子,就被洛思瑶拉到小溪里。
赤脚踩在石子上,溪水从上面流过,这是一种陌生但又舒服的感觉。
和他幼时学游泳的水不同,学游泳的水不好玩。
小时候他就知道学游泳是作为继承人要学的一项本领。
因为可能会遇到喜欢游泳的合资商,游泳是建立一种商业枢纽的“手段”,包括学骑马,学品酒,学高尔夫都是一样的。
所以他对水不喜欢也不讨厌。
但如今脚上流过的水是暖的,是自由的。
他只需感受它。
没一会儿,暖和的溪水被浇到他的脸上,他看向作俑者。
女孩把裙子卷起来打成一个结,双手捧着溪水向他泼来。
他就这麽杵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