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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第3页)

回到大院后,周凌霄没有马上回家,来到东厢房,把何书嘉叫了起来。

“王江是间谍袁冈的同党,他怎么会找上吕大勇,又和邱蕊搞在一起的?”半夜突然被叫起来,何书嘉本来就迷迷糊糊,再听周凌霄说的话,他差点以为自己在做梦。

周凌霄:“我猜王江是冲着我来的,至于吕大勇和邱蕊,是他雇的吧。”

“那现在怎么办,我去把王江抓起来?”何书嘉拍拍自己的脸,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好去芦苇荡抓人。

周凌霄按住他,“现在还不是时候,王江的身手不错,你一个人去,很容易着他的道。除此之外,王江这么费劲心思也要除掉我,极有可能背后还有其他人,他不想让我继续查下去。”

“你的意思是,袁冈和王江都只是间谍网中的一员,还有其他人牵涉其中?”何书嘉彻底地清醒过来,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周凌霄点点头,“目前这只是我的猜测,不过这种可能性极大。至于抓王江的事,你等我消息,合适的时候,你再带着人去抓他。”

既然王江的背后牵涉到更多的人,何书嘉意识到自己不能打草惊蛇,“行,周哥,我听你的,你什么时候让我上,我就上。”

“还有一件事,锦书也被盯上了,我担心她的安全,你能不能向上级申请,派人保护她?”周凌霄连夜过来,主要是为了这件事。

“嘿嘿,”何书嘉不怀好意地笑了两声,“周哥,不错啊,你学会怜香惜玉了。”

大概两年前,周凌霄读大学的时候,有个女生喜欢他,天天跟周凌霄偶遇。何书嘉记得很清楚,无论那个女生跟他偶遇多少次,周凌霄都不带多看她一眼的。

女生壮着胆子来班里给他送早饭,周凌霄扫了一眼,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你送的饭不合我的胃口,下次别送了。”

他毫不留情的拒绝把人女生弄得当场就哭了,周凌霄却转身就回了教师,无视全班同学的打量和探究,专心看起书来。

也许是真的太爱周凌霄了,女生后来兵行险招,在周凌霄路过校园的小湖时,找准时机,在他走过的时候故意跳下湖,想让周凌霄救她。

谁知道周凌霄直接目不斜视地走过去了,连一个眼神都没给湖里的女生,幸好那时湖边的人多,女生被救上来了。

人是救上来了,事却闹得挺大的,不仅外语大学的人知道了,连警察学院的人都听说了。关于京市外语大学“女生赌命跳湖,高冷学长目不斜视,痴心终付流水”的八卦传得沸沸扬扬,风靡各个京市的大学校园。

何书嘉听说后,特意从警察学院爬墙溜出来,跑到外语大学找周凌霄。

恰好碰见外语大学的教务主任在询问周凌霄关于女生跳湖的事情,只见周凌霄面无表情地说:“跳湖的事情是她一个人的决定,我谨记校规,不谈恋爱。主任,在学校谈恋爱会影响分配,您应该以我为荣。”

他这话说得,教务主任无从反驳,勉强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小伙子,你的觉悟很高。”

有教务主任的认可,学校里学校外没人敢说周凌霄的不是。何书嘉那天在周凌霄身上见识到了什么叫郎心如铁、纵她投湖亦不怜,周哥绝对是世界第一冷郎君,谁都捂不热的那种。

“闭嘴。”周凌霄冷冷地回应何书嘉的打趣。

何书嘉早就习惯了周凌霄的冷淡,也不恼,笑嘻嘻地说:“周哥,你放心,你难得怜香惜玉一回,我明儿禀报领导之后,亲自带着人去保护嫂子,保证不让嫂子掉一根汗毛。”

周凌霄知道越搭理他,他越来劲,索性起身走人。

回到正间后,周凌霄小心地打开房门,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打扰里面正在熟睡的人。

几分钟后,周凌霄再次走出房间,来到左间的厨房门口,在门缝中夹了一家纸条。

第二天清晨,天灰蒙蒙亮的时候,林惠美照例起床来到厨房,准备做一家人的早饭。

她打开厨房的门,一张纸条从头上落下来,掉在地上。林惠美捡起纸条来看,上面用漂亮的正楷字写着“芦苇荡中风月正浓,正是偷人好去处,不如今晚十一点移步观看。——某路过热心市民。”

昨天晚上吕大勇夫妇吵架,林惠美就怀疑过邱蕊,看见纸条的内容之后,林惠美几乎立刻就锁定了目标,邱蕊今天晚上会去芦苇荡中偷人。

至于写这张纸条的是什么人,林惠美私心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他把这事告诉自己,铁定是个好人。

林惠美对邱蕊的意见,从她跟吕大勇结婚时就有了。为了娶邱蕊进门,林惠美搭进去好几个月的工资。

邱家要的彩礼高,订亲结婚样样都要讲排场。想当初,林惠美两口子结婚的时候,不仅彩礼什么的没有,结婚两家人坐一起吃了个饭,这门婚事就算成了。

她心里的不满在得知邱蕊带着巨债进门的时候达到了顶峰,原本林惠美虽对邱蕊有意见,但想着家里多了一个人,能有多一个劳动力撑着家,她的两个孩子也能好过一些。

谁成想吕家掏空了家底,却被人算计得明明白白,林惠美一直咽不下心里那口气。

她决定今天晚上密切关注邱蕊的行动,如果纸条上说的是真的,邱蕊晚上十一点会去芦苇荡偷人,她一定要揭穿这个弟妹干的丑事

上午十一点,卖完酸梅汤和冰棍后,苏锦书和倪红玉骑着三轮车来到金丝胡同一片卖卤猪头肉和猪耳朵。

这是早上起来现卤的,猪头肉和猪耳朵散发着令人食指大动的香气,琥珀色的表面卖相极好。

除了猪头肉和猪耳朵,苏锦书今天还顺便丢了三块豆干和四个鸡蛋进去一起卤,卖不出去的话,自己吃也是极好的。

“好吃的卤味嘞~香喷喷的猪头肉和猪耳朵~不好吃不要钱~”

两个人在胡同口卖力地吆喝起来,香气顺着风吹进胡同口,很快就有人闻着香气走过来。

一个年约四十岁,穿着旗袍、身量苗条、气质优雅的阿姨率先买了一块猪头肉和一个猪耳朵,“我闻着这香,就知道你们卤的肉绝对好吃,我可是好久没吃到正宗的卤味了。”

“谢谢阿姨认可,我送您一块豆干吧,这是我顺便卤的,您尝尝味道。”难得遇见大客户,苏锦书笑着说。

旗袍阿姨见着漂亮的小姑娘笑,心生欢喜,“那我可是占便宜了,谢谢你啊,小姑娘。”

“陈大姐,真像你说的那么正宗啊?”其他在摊子前观望的人就问了。

旗袍阿姨柳眉一竖,“我可是在部队的炊事班干了几十年的人,你怀疑我的口味?”

“那不能够,能经过您认证的,必须好吃。”有人就笑着说了,接着就有些围观的人上前买卤味,三下五除二就把苏锦书他们带来的存货买光,连豆干和鸡蛋都卖光了。

卖完之后,苏锦书朝胡同里张望,想看看那位旗袍阿姨还在不在,这一看,就看到了一个提着篮子过来的小眼睛老妇人。

老妇人也看见了她,立马停下了脚步。

倪红玉见她一直看向胡同里,问她:“怎么了?”

“没事,看见个熟人,之前有点不愉快。”苏锦书无奈地说。

那老妇人正是她上次来周家,接待她和牛城的骄傲公鸡——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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