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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强势猫猫是要被操到高潮的(第1页)

第64章强势猫猫是要被操到高潮的

连墨当天晚上就进了医院。

他浑身发冷,头却是滚烫的,紧紧环抱着自己,在楼思德怀里瑟缩得像个筛糠,被楼思德发现,连夜送到医院。

杜宋医院里的护士都认识连墨了,看到满身伤痕昏迷的惨样还是不由得抽冷气。

所有治疗完毕後,连墨睡在病床上,被子盖到胸口处,脸色苍白。

楼思德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毫无生气的连墨,第一次感受到了迷茫的情绪。

他记得小时候喜欢过一只漂亮的小奶猫,就抱着回了家,亲妈看到之後,直接在他脸上呼下一巴掌,并把小奶猫丢了出去。第二天上学出门一看,小奶猫就这样冻死在门口。

他对着小猫的尸体落了一滴泪,又被他妈打了一巴掌。

“哭,就知道哭!不过一只畜生,也值得你这样,心肠软成这样,我当初就应该把你捂死,免得你长大了要气死我。”

後来他就从不轻易说出喜欢这两个字,至少在母亲面前,从来不会吐露自己的真实想法。

他是楼家唯一的长子,一出生就是含着金汤匙,可所有的宠爱都围在他身边,独独缺了母爱。

他妈是世家小姐出生,年轻时可谓是万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可偏偏和他爸一夜情之後,怀孕十个月都不自知,後来要分娩到了医院才知道自己怀孕了,楼思德就这样出生。

他妈在最爱玩的年纪生下了楼思德,推算着日子得出是楼家的种,联系到了楼父,做了亲子鉴定,两人就这样结婚了。

那时楼家家大业大,两人结婚之後没有感情,也是各玩各的,不说相敬如宾,父母都能回家就算不错了。楼思德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养成了敏感自私,自大狂妄的性子。

一直以来,他认为的都是两个人或者其中一个人没有感情也可以在一起,他爸妈不也是为了他结婚了二十年?更何况,自己喜欢连墨,也愿意和连墨在一起,为何就不行了?

在遇到连墨之前,也有几个床伴,但也都只是玩玩而已,跟他们谈感情,是楼思德最不屑的。他不知道爱是什麽,也不知道动心是什麽,就算每天晚上都有人睡在自己身边,也是跟平常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差不离。

他在一贫如洗的感情世界里,从来都是个弱者。就算他遇上连墨的时候,也只是以为会像以前一样,玩个一两次就换下一个。从来没有想过,在这三年的每个日夜里,连墨已经变成了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或许,他在内心深处,也是渴望着爱的,只是他自己没有发现。

也许,是他抱着连墨时,就像抱着年幼时的那只小奶猫。

也许,是他贪恋怀中的那份温暖,不愿放手。

也许,是他在当初的第一面时就动了心,那微末的感情在三年的每一个月升月落里,逐渐生根发芽,发酵成了长情流动。

起初看上的是连墨的长相,他性格朴直,有一颗赤子之心,看起来木讷寡言,实际上聪明有底线,被楼思德折磨了三年还坚守本心,就算是一只最平凡的石头,也能闪烁明亮。

楼思德要麽不动心,一旦动心就认定了那个人。

在他的认知里,伴侣不听话,是可以上手教训的。打老婆,打情人的在他这个圈子里比比皆是,从小到大,耳濡目染,对于他身为楼家大少,从小锦衣玉食,颇受宠爱,于是就养成了唯我独尊的强势性格。

可还是有些颓废,他内心也是想这一段感情里也有回应的,他想被连墨喜欢,爱上,他想和连墨在一起。不是没见着连墨的反应,也无法对连墨的反抗忽视到底,可他也没谈过恋爱,从来都是别人顺从他,他已经想着对连墨示好了,偏偏连墨脑子一根筋,好好听话就这麽难吗?顺从他有这麽难吗?他也不想弄得他浑身是伤啊。

两个男人怎麽了,他是楼家独子,未来肯定是要结婚生子的,为了连墨也不和女子结婚了,也不生孩子了,和家里人怎麽对抗也已经想好了,他已经为连墨做到这种程度,连墨为什麽就一点不明白呢?

可又忍不住丧气地想:待会连墨醒来,我就要好好问他心里的想法,如果他还不愿跟我在一起,我就放他自由。

三年,不是三月,一个人尚且从头到尾的坚守本心,那未来肯定会这样一直下去。床头间的打闹也就罢了,就当作是个情趣,可也架不住年复一年的争吵打闹。这个道理,楼思德还是懂的。

所以在连墨悠悠醒来时,楼思德喂他喝了水,并且吃了药後,他问连墨:“你到底愿不愿意跟我在一起?”

问得气势汹汹,怒目圆睁,连墨像只受到惊吓的小鹿一般反复确认了楼思德只是虚张声势後,才准备回答。可转眼一想又不对,他拿不准楼思德的心思,也不想去琢磨,说愿意可还会害了自己,说不愿意又会害了自己。

见连墨沉默不语,楼思德急了:“在你嘴里听到一句话怎麽就那麽难。你愿意和我在一起的话,也别总违逆我,以後咱们俩好好过日子。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放你走。”

连墨猛地对上他乌黑的双眸。

“所以你的答案是什麽。”

“你放我走吧。”

“放你的屁!你休想!”

扯淡吧,什麽放他自由,那谁又放他自由?明明有想过连墨不会答应他,可亲耳听到连墨的回答还是让他恼羞成怒,又不满意了。他有些受伤,又有些委屈,他有满腔的话要同连墨诉说,可最後只是深深地看了一眼连墨,就落荒而逃。

他需要时间去好好想想两人之间的关系,尽管他们的关系本来就不正常。可做也做了,说也说了,以後他好好对连墨就行,干嘛一直揪着过去不放。

可越想逃避,就越想连墨。杜宋说他已经伤好出院了,他就跟在远远的地方,看着连墨的一举一动。两人冷战後,他果然不回那个为他租的教师宿舍了,也不怎麽去学校,每天都在家里备研。

天气逐渐寒冷,他看着连墨换上长袖冬装,每天早上去一次菜市场,买回一整天需要吃的食材。

楼思德恨得牙痒痒,这不是在打他脸吗?!这几年来,他塞给他好几次钱,甚至放了狠话:这个月结束我要看到你全部花完的记录,不然我就干死你。而连墨呢,依然两袖清风,一贫如洗,好像明天是世界末日也不会用他一分钱,宁愿给他干得只剩一口气也要铮铮傲骨。

有时候觉得连墨是真正的傻,他明明很穷,身上一点馀钱都没有,每天清汤寡水的两三样小菜就能连吃两个月,你看看,这年代居然还有不为金钱折腰的人。

他看着连墨考了初试,又过了复试之後喜上眉梢的样子,眉眼都是柔软放松的,与他之前待在自己身边时那张晚娘脸完全不同。他看着连墨又开始捣鼓起毕业论文,楼上灯光从来都是很晚才熄灭,而连墨何时睡的,楼思德也就什麽时候走。

他觉得这样的自己特窝囊,玩起了跟踪人的把戏,有什麽明说不就好了,自己像个变态一样每天还乐此不疲。

今日他像往常一样,驱车来到连墨家楼下已多时,都这个点了连墨还没睡,他打开了无数次想要拨打过去的电话号码,最终按下拨打键。

响了许久,连在楼下车里的楼思德都仿佛能听到电话铃声,一遍等待声後,连墨没接。

长本事了?!

楼思德又不信邪地再次打过去。

第四次第五次,正当楼思德想要上楼踢门时,电话接通了。

“……”

楼思德捧着电话,声音平和地道:“听说你考上研究生了?哪个学校啊?恭喜恭喜啊。”

他发誓,他没有在阴阳怪气,只是为何说出来的语气就这般令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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