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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二章 我可以为自己的话负责任(第1页)

第23章第二十二章“我可以为自己的话负责任……

第二十二章

“我的话,会公开吗?”

“你有权申请,但是否批准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决定。”

“我希望公开。我的话是说给和我一样的女人,和刘宗强一样的男人听的。”

停顿了几秒,李蕙娜深深地吸了口气:“我知道我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什麽。可有一件事我到现在都没搞明白,我希望法律可以回答我。是不是只要刘宗强死在家里,死在我面前,我只要什麽都不做,都一定要坐牢?他几乎每天都在家里,每天都在酗酒,连医生都说再这样喝下去,寿命会大幅度缩短。他清醒的时候就对我说过,他要是不行了,我必须救他,我要是不救他,我就得坐牢。或者他在自己不行以前,先把我打死,我就可以解脱了。现在因为他的死,要我给他‘陪葬’,要我用坐牢的方式赎罪丶接受改造,我实在不明白这里面的道理。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救助义务,是否也包括被打的人对打人的人有救助义务?”

“他用那张僞造的精神病证明拿低保,吸我的血,还用那张证明来囚禁我,做我的监护人。法律为什麽要我为他的死负责?我被打骂丶羞辱丶强|奸,每天都生不如死。我心里有恨,当然每天都盼望他死。因为只有他死了,我才可以活。我这样想有错吗?我相信每一个像我这样整日被打骂的女人都是这样想的。可是在法庭上,我不敢说我有这样的想法,因为你们会认为我有故意杀人的主观认知。”

“有人跟我说,站在法庭上对外说出心里话,是我这辈子最後也是唯一的机会。因为案子判了,这件事的关注度就会逐渐降低。我坐牢了,没办法接受访问,我的声音传不出去,等我坐牢出来,我想说话也没人想听了。我考虑了很久,才决定站在这里将事实说出来,但这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错了,我只想弄个明白,凭什麽被打的人不能反抗?”

李蕙娜的话刚说到这里,就被罗斐制止:“审判长,被告人现在的情绪极度不稳定,我申请……”

李蕙娜却将其打断:“我情绪很好。司法鉴定也说了我没有精神病,我是正常人,我知道自己在说什麽做什麽。”

审判长说:“被告人,你可以继续。”

李蕙娜收回看向罗斐的目光,直视审判席:“他呕吐的时候,我用手捂住了他的嘴。但我没用力。他呛到了。”

罗斐再次出声:“被告人,你知道你在说什麽吗?你现在是在当庭推翻口供,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

罗斐的声音沉了下去,脸色极度难看。

“我可以为自己的话负责任。”李蕙娜却很平静,“我的确t用手捂过他的嘴。我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我不想再清理他的呕吐物,我希望他自己咽回去。我没想过要杀他。”

李蕙娜的声音高了几分,随即又吐出一口气,说:“我不知道我领的那个到底是结婚证,还是奴隶证。你们知道每天帮一个酒鬼清理呕吐物和大小便,还要给他换衣服,是多麽辛苦的事吗?如果我爱他,我可以做一辈子,那是我心甘情愿。可他打我丶侮辱我,我对他只剩下恨。一个我恨的人,我还要伺候他,就因为如果我不这麽做,他醒来以後就会打我,还会按着我的头,让我给他擦干净。他按了我那麽多次,我只按了他一次,我就要因此坐牢,这是什麽道理?有人告诉我,公正的判决会令人信服,不公正的判决只会令人质疑。而公正,应当是大多数人都认定的事,而不是只有法庭上的几个人,再反过来说大衆不认可是因为大衆不懂法。”

李蕙娜也不知道自己的这些话是否会传出法庭,但无论如何她已经说了,也必须说。

人这一辈子图的东西很多,还会随着事情的改变而改变。以前的她,就图刘宗强赶紧死,他死了以後,她就图自己的委屈和心声能有人理解,有人愿意听。

当然,李蕙娜的供述无疑是给罗斐出了个难题,可在法庭上罗斐不便发作。

他只是在刚才那一瞬间感到愤怒,那些情绪很快就平息了。他对自己说,这种反转是在计算之内的,他此前就考虑过如果发生应该如何应对。

于是罗斐快速在纸上写下几句关键词,直到审判长让他宣读结案陈词。

罗斐再一次扫过李蕙娜,神色凝重地说:“被告人声称曾用手捂住死者的嘴,但是她没有用力。这一点在法医报告上已有体现。报告上已经写明了,没有发现口鼻被捂住的痕迹,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可能。而被告人这样做,正是因为她担心死者醒来後会对其打骂羞辱。这也直接证明了被告人主观上没有杀人意图,她不敢用力,所以才没有留下痕迹。那麽在没有用力的前提下,被告人的动作会否导致死者的呕吐物反流堵塞气管呢,这一点没有定论,疑点利益应当归于被告。恳请法庭仔细斟酌。”

“我记得就在开庭之前,我最後一次见被告人,她问了我两个问题,令我印象深刻。第一个问题是,虐待罪的顶格判决是多少年?如果死者还活着,他对她造成的虐待会如何宣判?我回答她,这要看虐待的程度是否恶劣,是否构成伤残。以被告人现在的伤痕来看,死者很有可能只会判几年,可能比被告人遭受虐待的四年时间还要短。然後被告人又问了我第二个问题,如果死者还活着,她通过法律途径和死者离婚,离婚後死者再追上门打她,甚至是打死她。在这种双方已经是陌生人的情况,死者是否会被判死刑,而不以虐待罪处理?我说这样的情况比较复杂,但是有既往案例认定,虽然双方已经离婚,男方打死女方的矛盾起因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因为‘家务事’,所以依然会被认定为为‘家暴’。被告人感到很困惑,她问我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什麽,是为了让她这样的人哑口无言吗?被告人还说,她可以去坐牢,但她希望法律能让她心服口服。这也是我今天想表达的意思,希望法庭能有一个令大多数人都信服的判决。法律不外乎人情,人情是人之常情,是一种普世认知。在这里再次恳请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判。”

法庭外面台阶下已经站满记者。

见到罗斐一行人出来,记者蜂拥而至,迫不及待地询问罗斐庭审进展。

罗斐回答说:“我们已经近最大的努力去为李蕙娜律师争取她的合法权益,希望法庭可以念及李蕙娜还有一个三岁的孩子需要照顾,以及她遭受四年家暴的屈辱,能做出公正判决。”

记者又追问:“现在网上呼声最高的就是性别争议,说如果今天的案子性别反转过来,活下来的是男性,一定会得到轻判。但如果是女性,就会重判。请问罗律,这些声音是否影响到你,你是怎麽看的?”

罗斐看向提问的女记者,扫过话筒上的媒体名称。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人是慈善基金会的合作方之一。

罗斐轻轻颔首:“听到这样的呼声我本人感到很遗憾,有时候也觉得很无力。既然有这样的声音出现,而且不在少数,那麽我们作为法律从业者也应当去反思为什麽,更要肩负起责任。雪崩到来,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争取性别平等的权益,为弱势群体发声,从长远来看整个社会都会受益,并非只有女性群体。而且这也是象征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当然,法律也会有它不完美的地方,每一次法律的完善都需要我们这些从业者去推动。希望李蕙娜的案件得到公正判决之馀,也希望这个案子可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进一步思考如何改善的下一个方向。”

不到半个小时,罗斐的访问就被发到网上,引起又一波关注。

加上罗斐是免费法律援助的消息,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罗斐是个好律师,如果每个律师都能像他一样多为弱势群体发声就好了。然而现实却是,大多数律师都是利益为上,有的甚至黑白颠倒。

下面有人回答,如果不利益为上,很难出头。律师这个职业内卷特别严重,很多律师都是在吃不饱饭,整天去法院门口派发小名片的日复一日中,消磨光了斗志。连他们自己都是弱势的,哪有馀力去关照其他弱势群体啊。

有人表示愤慨,这个世界到底怎麽了,不讲武德的人就上位快。一群不讲武德的人抱在一起,形成更大的力量,将世界垄断,再搬出一套“王法”。这不就是“鼓励”他人效仿吗?

也有人乐观地说,其实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先遵守规则,等到上去了再打破规则,为底层人说话。

很快就有人反驳,真是想多了,遵守规则的过程中就会丢掉本心,上去之後面对的是更大的利益和诱惑,以及更难撼动的规则,哪里还会想起初衷呢?屠龙英雄终成龙啊。

“所以结婚到底是为了什麽?”有网友问。

这是一个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不带任何主观色彩地提出,都会得到五花八门回答的好问题。

“领了证,就等于拿了免死金牌,可以合法打人。而且‘家务事’引起的刑事纠纷和陌生人之间刑事纠纷可以区别对待。”

“为了省下找保姆和‘小姐’的钱。结婚就是赚。”

“补充一个知识,虐待罪特指家庭成员之间,最大力度就是二到七年。如果性质非常恶劣,案情重大,会和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数罪并罚。若只说虐待罪,在判刑上就占个‘零头’。”

下面有人提起李蕙娜:“等着看吧,李蕙娜的案子还会有反转,她没那麽可怜,我把话放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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