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二十九章时隔十一年,为什麽董承宇……
第二十九章
戚沨走出大门,打量着被压制在地的嫌疑人。
嫌疑人身材精瘦,挣扎得厉害,他身上的衣服十分宽大,完全不合体,不像是他的衣服,而且没有沾到丝毫血迹。
嫌疑人身上没有证件,只有一部手机。夏正将手机递给痕检,便和另外一名民警将嫌疑人押送下楼。
在法医正式进场取证之前,痕检要先一步提取痕迹证据,比如脚印丶指纹,以免在後面的人在取证过程中将现场“破坏”。
趁着痕检采集证据,戚沨站在厕所丶厨房和另外一间屋子的门口观察了一圈。
物业和负责询问的民警正站在大门外,说话声时不时传进来。
据物业说,三楼的三户人家,其中一户刚装修完,屋子正在散味儿,业主一直没有入住,另外一户处于常年无人居住的状态,差不多已经有二十年了,钥匙交给物业保管。因此这层楼只有死者一个人居住,也就是贾强。
民警又问起贾强的家庭情况和交友情况,和刚才那个嫌疑人是什麽关系。
物业说从没见过那个人。至于贾强的家庭情况,前些年还见到贾强的妻子孩子,这几年仿佛一直都是独居,意思已经离婚。
听到这里,戚沨来到门廊处,问:“我看到一楼的门禁一直敞开着,还用一块砖头顶着门,是你们打开的吗?”
物业立刻解释:“不是,这个单元门的门禁一直都是这样。也不知道是哪个住户,每天早上就将大门敞开,还用砖头顶住,到了晚上八九点钟才撤掉。别的单元门都没有这个情况。”
也就是说,不管是小区里的业主丶租客,还是从外面进来的陌生人,都不需要按门禁就能直接进到这个单元门里。
那麽即便嫌疑人和贾强不是朋友关系,也不需要拨通门禁和经过贾强解锁,直接就可以“杀”上楼。
而贾强或许是因为中午喝了酒,警惕性降低,没问清楚就给嫌疑人开了入户门。
要看一个人的性格,只需要看看他住的地方,就可对t生活习惯了如指掌。生活习惯直接能反应出性格。
贾强的房子家具摆设不多,囤积的杂物却不少。
冰箱里丶餐桌上,有许多包装袋既脏且旧,过期了好几年的食品。而且餐桌有一半面积堆放着和饮食无关的杂物,丝毫没有条理。
厨房的竈台丶水槽,都处于一个常年没有人清理死角污垢的状态:水槽犄角发绿发黑,竈台上到处都是污渍丶油渍。
厨房台面上有一个不锈钢的刀架,不仅陈旧而且遍布水痕。现在架子上只有一把菜刀,还有两块已经开裂的菜板。
案发时贾强和嫌疑人都在客厅,而另外一间屋子是贾强的卧室。
衣柜里是一堆堆叠放不规则的男士衣裤,刚打开柜门就能闻到一股木头味儿和衣服堆放太久生出的霉味儿。衣服都是大号,和嫌疑人身上的衣服尺寸差不多。
这时,法医助手袁川拿着一个物证袋找到戚沨,袋子里是贾强的身份证,已经用警务通扫过。
袁川低声说:“死者贾强,四十三岁,离异,有猥|亵罪案底,坐过一年牢。”
听到这里时,戚沨刚好打开一个没有关严实的抽屉。这是个五斗柜,就放在床旁边。
抽屉处于坐在床边随手就能拉开的高度,而里面放的竟然全是“助兴”工具。
一个四十几岁的独居男人,他买这些东西,极有可能是和女友或做特殊行业的异性一起用。
直到痕检完成案发现场的痕迹采集,戚沨拿着箱子走向地面上最显眼的那滩血迹。
血迹呈小片喷溅状。照这个出血量来看,死者的确不至于当场休克,一口气跑下三楼是可能的。
痕检说,刚才在地上收集了一套男士衣裤,上面同样沾着血迹,有喷溅状,也有用手擦拭过的痕迹。但衣服尺寸比死者身上的那套要小,更像是嫌疑人匆忙换下来的。
就是说,嫌疑人有潜逃的行为,但在逃跑之前就被逮捕。
可问题是从报案到警方抵达现场,时间将近半个小时,足够嫌疑人换套衣服并跑出小区。
那麽是什麽原因将嫌疑人“留”在这栋房子里,不仅不逃跑,甚至没有阻止死者逃到楼下?
戚沨一边检查血迹一边思考,正在猜测嫌疑人的行为动机时,夏正回来了。
夏正已经换上装备,在戚沨身边蹲下。
戚沨问:“问出嫌疑人的身份了吗?”
“没有。”夏正回答,“他不肯说,而且精神状态不太对劲儿,有点恍惚,也不知道是不是装出来的。”
戚沨站起身,看着前方地上的血迹形态,又问:“你有没有注意过嫌疑人和死者的身长?”
夏正瞬间体会到许知砚之前所说的被突然‘点名提问’的紧张和刺激,他连忙说:“哦,死者应该不到一米七五,遇害的时候穿着拖鞋,比较接近净身高。嫌疑人差不多一米八,比死者高了六七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