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怎麽说?”
“他不承认他说过那样的话。还说和我的关系就是普通朋友,从没说过要和我结婚。”
到了这一刻,旁听席所有人都同情起董承欣,虽然大家只能看到她的背影。
只听董承欣说:“但我能证明我们是男女朋友。我……我曾经做过一次药流……”
一直垂着头的董承宇,在这一刻终于有了反应。
他震惊地看过去,身体前倾,却被身後的法警制止了下一步动作。
董承欣的眼圈已经红了:“可张魏说,我证明不了那孩子是他的,因为已经流掉了。他还说,他不是唯一一个和我做过那种事的男人,我想说是谁的就是谁的,反正不是他的。”
即便这里所有人都没有亲眼所见,可这两句话,却已经将张魏的“人渣”标签坐实了。
“我又问他,到底有没有跟我哥说过那种话。他说,就算说过,也没叫我哥去杀人。”董承欣哭了出来,“可他明明知道我哥听不得那些话。从小到大,有人欺负我,都是我哥为我出头……我哥又有精神病,受不了这种刺激,可他还要那样说……”
罗斐适时出声:“审判长,证人情绪过于激动,恳请法庭先让证人去休息调整,稍後如果有需要再继续作证。”
就这样,哭成泪人的董承欣被请下法庭。
场内沉默了片刻,林一唯却没有逮住这个机会就刚才的漏洞追击。
试想一下,如果只是普通朋友或熟人,怎麽会这麽精准地知道董承宇的“死xue”在哪里呢?甚至连董承宇有间歇性精神分裂都不可能知道。而如果像是张魏这样关系密切的朋友,又怎麽忍心说出那样的谎言?动机必然不怀好意。
一阵沉默之後,当所有人都在等待林一唯整理思路,找个角度推翻董承欣的证词时,林一唯终于开口了:“我们都知道,证人的证言具有证据地位,但真实性有待查证。证人的证言内容是否矛盾,前後不一致,是证词可信度的衡量标准之一。我们还应当考虑证人的基本情况和证言形成环境,对证言进行合理怀疑。证人是否诚信,是什麽样的作证动机,还有证言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情况。基于以上这些判断标准,我向法庭申请对于证人……”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秒,这才念出证人的名字:“……张魏的证词,不予以采纳。”
旁听席再次出现小声惊呼。
没听错吧?
审判长问:“你确定吗?”
林一唯:“确定。”
“那麽辩护人呢,有异议吗?”
“没有异议。”
“好,继续。”
……
庭审持续了三个小时,直到落下句点。
董承宇在最後的自白中坦然承认犯罪事实,也将案发当时发生的经过巨细无遗地描述了一遍,自然也包括张魏对他说的每一个字。
特别是张魏曾在电话里提议说,要董承宇先换上一身贾强的衣服和鞋子,还问董承宇是否要逃跑这样的话。
罗斐拿出司法鉴定,进一步证实董承宇在案发时的精神状态绝对称不上清醒,而且种种证据都能指出他当时不具备冷静思考对策的能力,否则也不会在案发後晕倒在贾强家里。也就是说,董承宇是出于本意换上衣服鞋子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这一次没有争议,审判长很快采纳了这一证据,林一唯也没有反驳。
而一旦经过法庭采纳,就等于给这件事盖了个“合法”章。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庭审能推进到这一步,已经超出所有人的预期,可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了,检察官没有赢,罗斐也没有输。
董承宇的案子将会得到最大程度的轻判。
当然,一个人轻判了,就需要另一个人承担馀下的法律责任。
戚沨听完最後宣读,脚下一转,就来到走廊,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打了通电话给夏正:“尽快走个手续,对张魏刑事拘留。逮捕手续我来办。”
电话挂断,戚沨转过身,正好看到边走出法庭边和罗斐说话的林一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