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的群衆传来哄笑。
布莱梅终于忍无可忍,他在人群中突然举枪打断了博士的手臂,对方发出极其扭曲的嚎叫,“我的手!我宝贵的手,创造了无数奇迹的手!”
人群立刻骚动起来,尖叫着互相抓挠踩踏起来,有人还拿出枪械乱崩。这个国家,持有配枪证就可以拿枪的,虽说参加游行的队伍都会被扫描禁止携带枪械,但总有人能够浑水摸鱼。拥挤而失去理智的人群为了压抑恐慌疯狂吼叫。
“它的机器人同党来了!”
“把它也杀了!!”
“卑贱的机器情人,只有上帝创造的血肉才是被允许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
“它也有同伴,那麽它们之间是有友情的吗?”这样微弱的疑问很快湮没在亢奋地暴动里。
由于人群密度太大,生命捍卫者们向布莱梅射击并不方便。布莱梅?那是在特种兵围剿之下都能逃脱的A级危险度佣兵,NT佣兵公司的头子。所以不管是外行还是内行都对他毫无对策,只能使用人海政策,而布莱梅身边的人则因为恐惧而纷纷退後,这给布莱梅创造了救援的条件。
雷蒙始终看着布莱梅,他,一个人类,为了救自己一个机器人,正在跟他的同类对抗,遍体鳞伤。
他终于在蹩脚的枪林弹雨之中窜到自己面前,并且用他所能使用的最快速度解开了捆绑雷蒙的绳索——那只是个固定的绳索而已,雷蒙根本不能动。
“蠢死了!”
那个人唾骂着,眼泪大颗大颗地滴在他的面颊和胸膛,在那一刻,雷蒙甚至感到了某种类似于已经被放进滚油一般的灼热。
不知道谁带了小型纵火弹,“轰”地一声,广场燃烧起来,在冲天火柱中人群的兴奋程度达到最高点,他们疯狂的吼叫,互相扭打,四散奔逃,布莱梅和雷蒙不再是人群的焦点。
布莱梅把雷蒙背在背上,努力躲避四窜的火苗,企图在人群的扭打推搡中前往安全地区。雷蒙说他遍体鳞伤,其实根本没那麽严重,他依然很有行动力,可是在疯狂哭喊的拥挤人群中无能为力。
他的脸颊被火焰灼伤了,只能勉强躲过打过来的枪弹,小伤什麽的就无法避免,子弹划破皮肉之後,鲜血流得欢畅。有一行从他额头上渗出来,在脸颊上流淌了一段距离就凝固住了。他可以使用隐形迷彩,但雷蒙不行,那他有跟没有都一个样。
“你怎麽会落到这个地步?!”
“生命捍卫者里在军部有间谍,那人是与我共事的机器人工程师之一,他修改了我电子脑里的程序,绑架了我。”
“你那无所不能的父母呢?”
“他们在北美参加反对核战争的游行。”
布莱梅抽了抽嘴角,“……很好。”
他们躲开了来自人群的攻击,却最终因为这次的事件跟很多“生命捍卫者”一起被判定为行为恶劣游行队伍中的一员,每到这个周都精神紧绷的都市警察立即手拿微波武器驱散和追捕人群,“无辜”的群衆们因为灼伤而爆发出惊叫和咒骂。
布莱梅和雷蒙在密度仿佛沙丁鱼罐头一般的人群里根本动弹不得,因为他们实际上并没有想伤害这些愚蠢的人类,所以最後和游行者们一起统统被关进警察局。
都市警察们抱怨着将他们赶进班房,咒骂着政府脑抽,没事搞什麽游行周,每年这个时候就是故意伤害案件最频繁的时候!
“看吧,那些愚蠢的游行者们。”其中一个都市警察一副老生常谈地耸耸肩,“每年这个时候他们都为了不同的理念大打出手,因为这是他们最能够发泄的时刻,当然,他们最後还不是被关进同一个班房,他们其实是同志啊。”
警察的同志们附和着笑起来。
班房里的同志们此时却无精打采,他们的行为将被登记在册,以後再也不能参加游行周了。有人想拿雷蒙出气,但一个班房里最多只关20人,这些人加起来,都不是正憋着一口气给雷蒙报仇的布莱梅的对手。
格拉丹和波法第是不能指望了,所幸发生这种事情,赛克军阀不能不管。在等待军阀保释他们的时间里,雷蒙突然感到很疲倦,一种很奇怪的,精神上的疲倦,因为没有人能给他重新调适程序,所以他就像铁块一样僵直着躺在布莱梅的腿上,而对方并没有阻止这一点。
“布莱梅,我……”
雷蒙没说完,因为布莱梅用手盖住了他的眼睛。
那个人在他耳边轻柔地絮语,“为什麽要当着18个肉块(肉块们听到这话铁青了脸,但已经鼻青脸肿的他们不敢有所动作)谈情说爱,你不累吗?不累也给我睡觉,等我们回家了,再说给我听。”
“谁的家?”
“废话,当然是我的,难道要我住到你爸妈家去吗?”
正说着,布莱梅突然感到手上有些痒,他翻开手掌,看见上面有两小块干净的水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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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赛克军阀的保释电话才慢吞吞到来,警察厅当然从善如流地将两人放了,因为他们俩搞得同班房的人都战战兢兢。布莱梅和雷蒙的车都没开出来,布莱梅也不好意思叫宋洁来领他们,所以只好背着雷蒙走向了就在不远的汽车租赁中心。
“那帮愚蠢的生命捍卫者,我不会让他们好过!”布莱梅是顶级佣兵,自从业以来还没受过蹲班房的屈辱,所以他一边走一边抱怨,“妈的,没有比我更倒霉的了,被你强奸了还巴巴地来救你!”
因为从昨天起就没换衣服,所以雷蒙的循环液和布莱梅小伤口中的血液混在一起,粘在了布莱梅的脸上和衣服上。
雷蒙用脸颊蹭着他的脖子,雷蒙的体重对于布莱梅来说不是什麽负担,脖子上连汗都没有,很干燥,但是有些肮脏的触感。雷蒙突然觉得时刻都显得英俊帅气神采飞扬的布莱梅,从未这麽狼狈,也从未这麽美丽。
“布莱梅,我爱你。”
“闭嘴!”
倒不是布莱梅不想听这话,而是因为雷蒙从昨晚开始已经说了无数遍。这个笨蛋高兴的时候就只会重复这句话,一直听到人耳朵长茧。
“我爱你。”
“……”
“布莱梅,我们以後一起生活吧。”
布莱梅没想到雷蒙换了个词,愣了愣。
“这样就能天天对你说我爱你了。”
“混蛋!都让你闭嘴了,没听到吗?!”
雷蒙趴在布莱梅背上,觉得自己正在向一个未知的地方前进。
那个地方满地荆棘,但阳光普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