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纫秋凉凉道:“还能为什麽,你俩看起来就郎才女貌,多般配。”
孟怜笙道:“可别介,人家是挺好看的,不过跟我可没关系。”
“不过你也确实到年纪了。”冯纫秋接过碗道。
“嗯?”
饭桌上两人边吃饭边聊,冯纫秋道:“话说你也二十四了,还没个人在身边,咱不说娶妻生子的正道了,就说哪怕你留个男人在身边也是好的,可你这几年的势头跟要出家似的,我就没见你留谁过夜过,杜公子那麽上赶着也没见你给他个笑脸。”
“卿哥儿我有时候真不知道你咋想的,你…唉……反正你从小就轴。”後一句跟薛良有关,冯纫秋避讳着没说,五年前的事阿香给他讲了个大概,都知道薛良成了个不能提的词,似乎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个让孟怜笙伤透心的人,无不对此讳莫如深。
孟怜笙心里莫名其妙想起红楼里鸳鸯那句“一辈子不嫁男人又能怎样,乐得干净。”面上打着哈哈:“哎,别操心我了,我就是一个人过感觉比较开心,而且我还有外甥女哈哈哈。”
因为住得近,冯纫秋三天两头来串门,平时得闲时跟同行打打牌,偶尔喝上几杯,到点了接孩子放学,某地没有战争时出去逛逛玩玩,倒也没觉得过得寂寞。孟怜笙都忘了自己还得找伴侣这种事了。
送走了冯纫秋,孟怜笙吃了片药,仰头把药片顺下去时想:“正道吗?何为正道,随波逐流娶妻生子就是了吗?”
天才生于市井,鸿儒善交白丁,愚民偶有巧智,疯子时来圣心。世事本无常,他不必为了追求正常而“正常”。
他活着就像登台唱戏,不必认真,亦需认真,入世一遭,疯一出,爱一场,无误他人,无愧自己,无可厚非。
“铃铃铃——”
孟怜笙思路被打断,他走到红木小桌前接起电话:“喂?是我,怎麽了?嗯,你说。”
电话那头说完,孟怜笙脱口而出:“什麽?!”
外滩码头前。
“阿香姐,研音社这边麻烦你多照顾。”孟怜笙将大印交给阿香。
民国十八年芸家班更名为研音社。
阿香接过大印收了起来,把一叠银票塞给孟怜笙:“嗯,剧院那边你也不用操心,我都帮你盯着。”
孟怜笙拎着皮箱解释道:“这次走得急,让你给我垫钱了,过後要用钱时你直接把我桌上随便什麽玛瑙金银当了就行。”
“跟我就别见外了,船快开了吧?你赶紧的吧。”
轮船一声鸣笛,孟怜笙登上甲板,朝阿香挥手告别。
三天後,津门。
金格格死得突然,死得孟怜笙措手不及,本来想着还得个几十年,至少得是等他长白头发的时候的事,没想到这一天提前了这麽多。
葬礼是生前伺候她的陪嫁丫鬟和孟怜笙一起操办的,想一朝贵女,死後竟轮到他这个下九流戏子的收尸,实在是令人唏嘘。
因为曾经给师友送葬不是一回两回了,金懿欢又没有家族关系可处理,他这葬礼就办得没费什麽劲。
头七过去後,孟怜笙和那丫鬟整理遗物时突然被叫住。
“格格之前说,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孟怜笙接过那被绒布包裹住的书本样事物。
他只收了起来,并没有当面翻看。
那丫鬟又补充:“格格说过,让你尽早看里面的东西。”
孟怜笙摩挲着那绒布道:“好,谢谢姑姑了。”
孟怜笙回了客栈,慢慢将绒布剥开,只见这是个线装的本子,没有封皮,散散地捆着几十张牛皮纸,早已破旧地不成样子,不单是被人翻看过数次的原因,还有被岁月磨砺过的痕迹。
他翻开第一页,惊讶了一瞬,那上面第一行写道:“民国六年十月月二十九,晴。”
第二行:今天营里夥食还不错,喝到了羊汤,总算不是白水馍馍了……
竟是一个军人的日记,准确地说,是金格格丈夫的日记。
虽说是日记可却不是每天都记孟怜笙翻了几页,就到了民国七年,孟怜笙不是个喜欢窥探别人隐私的人,几页之後就想把本子合上,但在眼神扫过“边西营”三字时顿了顿,终究还是接着看了下去。
因为他直觉这不单单只是日记。
直到他看见了“民国七年,九月十九,阴,今晨与共盟元老嫡系部队发生火并,午,薛将军叛共盟,欲投身徐老狗,知前朝旧族为其眼中刺,遂起兵攻之。”
“孟氏百十来口血流成河,我随军欲走,却无意中看到了薛将军自撕脸皮,真面目竟是贾营副,惊骇交加,吓煞我也。”
看到这,孟怜笙瞳孔陡然放大,亦是浑身颤抖,惊骇交加。
①:打泡戏:也作打炮戏。指京剧演员新到一个演出点,最初三天所演的最擅长的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