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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记番外(第1页)

後记

《梧枝还亦亦》後记:

谨以此书,纪念我焦头烂额的青春,尽管平庸,仍然热烈。

愿我们永远热忱温柔,永远勇敢无畏。

如果用几个词来概括这本书的话,那应该是赤诚,信任,执念与至死不渝

这是我第一本完结的书,绮纨之岁仓促动笔,所以开始时多有生涩痛苦丶溟溟蒙蒙。但作为一个以臻于至善为精神的sb,摸索了一段时间後终于不再这样了,我开始放养人物,试着让人物自己交代他们所经历的事,让他们自己表达自己的感受,而不是我用技巧去推动所谓的情节。

(虽然写的时候经常怪自己没把故事写好骂自己sb)

高二时开的这本书,因为高考断断续续写了三年。我一向三分钟热度,本来只想写个小短篇无脑同人文,没想到我笔下的人物突然活了,反复改稿十几次,再动笔时发现我居然可以有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大的热忱,那样如此盛大的非我不可的使命感,带着这辈子必然要把这件事做好的笃定去写。

关于良笙之间的感情:

我觉得从人生际遇上看,两位先生是有一定共性的。他们都曾被生活打败然後还能拍拍灰爬起身来。

我写的时候有一种直觉,如果孟怜笙是朵纯真无瑕小白花,那薛良这样的人是不会喜欢他的,同理真小白花也不会喜欢薛良。就是这样才会让两个人在见过对方灰扑扑的一面之後更喜欢彼此,所以孟怜笙谦顺和善的同时也是把温柔刀,让薛良心甘情愿折了腰。

我永远相信,温柔谦和是世间最让人情愿臣服的利刃。

薛良对孟怜笙是护宠+珍重+爱慕

孟怜笙对薛良是信任+钦佩+爱慕

总体是平等尊重双向+真。爱得死去活来

他们也是一对在国家倾覆时选择挺身而出的同性恋人。

毕竟那个年代有千千万万个他们为了和平离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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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孟怜笙:

一开始我跟他真的很陌生,就感觉怎麽写怎麽别扭,我只知道他的人设什麽样,却不了解他这人什麽样,也用了好长时间去磨合,後来跟他混熟了我才觉得,啊,原来这是一个“沧桑”的小孩儿啊。

他天真过固执过,轻狂过失望过,叛逆厌世过,甚至恶过,苦过哭过乐过,可仍然在努力地,用力地坚持自己热爱的东西。他将这世界的肮脏尽收眼底,仍能以赤诚对待一切失意。

我觉得这是最难得的,他少年时养成了这样的人格,所以到後来他面对绝望痛苦失去时才会选择撑下去。

OMG,超有礼貌的小乖孩儿谁不喜欢,我是很喜欢他的,他对戏曲的热忱,对薛良的爱,他的淡然,他的通透,都会让我觉得很治愈。他身上有我跂望不能及的品质,我写的时候就感觉我这辈子都不能像他做的这麽好。但他这个人身上也有我不敢茍同的地方,可能是我和他的时代不同吧,时代不同,三观肯定也不一样。

他在处世态度和感情方面又算是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

罗曼罗兰曾说“这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认清生活的本质,并仍然热爱他。”孟怜笙大概也是这麽想的吧。

他给我的感觉就像画里的人。

孟怜笙的性格

他是个不脱离现实的理想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他性格里面有纯粹吗?有。但他又不能只有纯粹,他生活的背景脏,那他就深谙世故,但他的世故不是老奸巨猾,他是有原则有选择的世故。他能随时说出漂亮话,会权衡利弊,懂得屈伸。能在必要的时候唱一出《妆疯》。又有一颗挚挚诚诚的赤子之心,也够沉稳谨慎成熟。

他的善良是被人性冷漠烧灼过的鲜血,带着滚烫与腥气面对那个时代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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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薛良。

恋爱脑谈恋爱的好处。

有的人深情专一是因为他是个信奉深情的人。因为人对自己信奉的事不会有一丝违背,所以薛良对孟怜笙是从头到尾的深情专一,孟怜笙亦然。(就是两个大恋爱脑,不然光靠荷尔蒙三个月就拜拜了。)所以结局不管他和孟怜笙谁死,另一个都不会跟别人开始新的感情,而且他们俩这段感情确实难以释怀。

说实话,他原生家庭真的让我挺羡慕的。

他从前经历了一些事让他看起来长了一身混账风流骨,但内里兴的却也是一阵狷狂君子风。

他是个很有底线的人。所以当初贾涟舟才会说“你比我更适合这个位置”,或许是父母在他幼年时期内心最深处被埋了一颗善良的种子,所以他再怎麽坏也都是有一个度的。

他在外有统领者不怒自威的气场,向内又会柔软下来爱人,他狠与慈并济,是个顾念旧情的人,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别人留出生路。

薛良的义。

因为知道百姓无辜,所以才会在那个敌方僞装成大善人的卧底在人群中引爆炸弹之前不顾自己的名声也要毙了他。他不是什麽爱民如子的官,但却是个很有侠义正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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