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尽管孟怜笙怀里的人嘴唇乌蓝,脸色衰白,他还是看了出来:“这不是莫老板嘛这!”
孟怜笙把尸体放下,揉了揉眉心,强打起精神跟人交涉:“木老板,我师父的棺就是从你这买的,你女儿成亲,我请你们一家子看戏,咱们也算是朋友了。”
木老板受宠若惊道:“呦,我哪配跟您当朋友。”
这边孟怜笙银元已经递过来了,他接着说:“既是朋友,那朋友的秘密也该好好保守。这件事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倘若我听到有关这事的半点风言风语,那无疑就是您透露出去的。”
木老板连连点头:“明白,我办事您放心,我保证不让第四个人知道。”
孟怜笙道:“那就有劳您亲自为他整理遗容了。”
木老板有些为难地看了看莫凌的尸身,但掂了掂手里的个数,忙点头哈腰:“是是是,那是肯定的。”
“良帅的枕边风还是很好吹的,木老板可不要辜负我的信任啊。”
冯纫秋在一旁添油加醋:“你就放心吧,不看僧面看佛面,86号就立在镇安街头,木老板一看就是精明人,拎的清轻重。”
两人白脸红脸都唱了一遍,把这干巴巴的老头吓的够呛,确认木老板不会把死者信息透露出去半个字才和冯纫秋出了店。
冯纫秋说什麽也要把披风还给他,要不是进店之後看见他打哆嗦他还当孟怜笙身体跟当年那个背着他在瓦上跑时一样硬朗呢。
孟怜笙看冯纫秋受冻心里不落忍,把推车卖到了废铁站,加上剩下的钱去一家没打烊的成衣铺又买了一件披风给他。
走了一会,奥斯汀停在面前,车窗打开露出薛良的脸,他道:“上车。”
薛良本来想问他为什麽不用车非要自己受冻走,但顾着孟怜笙情绪低落,什麽也没说。
月光铺银在地,到承乾府时已经接近九点,把冯纫秋安置在一间没死过人的客房,两人往回走,薛良几次欲言又止,一言不发地跟着。
孟怜笙目视前方,眼神是说不出的苍凉。突然道:“其实我才是输家,我两个朋友都死了。”
薛良也停了下来,他忽然抱住孟怜笙,早就想这样做了。怀里人的温度比想象的还要低,薛良心一疼,直接将人拦腰抱起,他边走边说:“我走南闯北这麽多年,什麽事都遇到过,他日因种今日果,信我,这不是你的错,各人有各命罢了。”
进了屋,暖气迎面而来,薛良把人放在炕上,孟怜笙眼睫又沾了水,湿润地一簇簇黏在一起。他闷声开口:“我也明白,只是,他死了,我难受。”
薛良拇指揩了下孟怜笙眼角,语气难得的温柔:“慢慢的就好了,没有什麽是过不去的,时间会帮你冲淡的。”
他这时身上全然没了玩世不恭的混账兵痞气,也不是战场上那个杀伐果断的将军大帅,像是一个前辈在开导点拨自己迷惘不知所措後辈,宽容且耐心。
孟怜笙只觉得四肢百骸都暖了起来,他一下拥住薛良,轻声唤:“薛良…”
薛良更用力回抱住他,又温声哄了好半晌。
孟怜笙到了很晚都没睡着,薛良就一直这样陪着他。
时岁新宴已去,黎明初晓,有人永远留在了昨天。
孟怜笙翻了个身,睁开眼没想到薛良还躺在身边,昨天之前,他已经有几天没见到薛良了。
自从攻下绥安,薛良就不再如以前一样当个清闲“混账”,什麽事也都有条不紊地处理起来,颇有“明君”风范地当好百姓的父母官。
这种一睁眼就能见到爱人的感觉相当好,孟怜笙不禁奢侈地想,要是以後都能这样就好了。
薛良揉了揉眼睛,仰头看了眼挂钟,将身侧的他揽到怀里,“才五点,不再睡会儿了?”
孟怜笙甫一开口,喉咙深处蔓上一股痒意:“咳咳咳…不了,一会儿想…咳咳喊嗓子去。”他哑着嗓子道。
薛良一下精神了,关切道:“怎麽咳嗽上了还?卿卿别是伤风了?”
“我…咳咳,可能是吧,真烦人。”孟怜笙说话声音又沙又哑,感觉嗓子眼里像卡了茶叶一样痒痒。
薛良借题发挥:“昨天冻着了吧?为什麽不用车非要自己走?”
孟怜笙说:“我怕把你车弄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