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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阵阵呼噜 我要练习魔法把你变成狗(第1页)

第39章阵阵呼噜“我要练习魔法把你变成狗!……

萨诺瓦潦草地讲述过,很久很久以前,在黑暗女巫辛西娅兴风作浪丶分裂大陆之前,大陆曾拥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埃忒里翁。现在已经没有人会这麽叫了。那时狄亚斯只是埃忒里翁一个不起眼的人类城邦,是埃忒里翁的衆多城邦之一。那个时代被称作黄金时代,人类与魔法生物的关系还没有这麽遥远,狄亚斯与精灵谷丶兽人部落丶矮人矿城都有着繁荣的贸易与文化往来。

而魔法,则是不同种族交流的最强纽带。

小时候,阿什琳并不认为自己“有天赋”,她一直觉得她和其他孩子没什麽不同,她掌握的那些魔法都是从萨诺瓦的草药学笔记里学来的。

那些突然长出来的植物,比起神之後裔的天赋爆发,更像是没用的意外。萨诺瓦从没有说过她有天赋,河湾村也没有其他巫师,堂区学校的孩子都不喜欢魔法,而她本人呢,对那些讲魔法的长篇大论的着作从不感冒,所以她也从没在意过。

萨诺瓦虽是桑托里斯的後裔,也因出色的治疗手段鼎鼎有名,但并非宫廷法师,因为他更喜欢狐尾河湾的风景。

“宫廷法师都是玩弄人心丶耍把戏的魔术师。”他曾如此评价,“最终他们只是想挤进御前会议的位置,当领主甚至是国王耳边嗡嗡的苍蝇之一。”

阿什琳也许算不上什麽学霸,但在萨诺瓦那不靠谱的教导下,她也清楚,不同种族的魔法特质不完全相同。比如说,人类魔法的基本构成是四大元素,相对而言比较均衡,没有强烈的元素或神明倾向性;精灵是公认的魔法天赋较高的种族,他们的魔法与艺术密不可分;矮人的魔法扎根于与矿石与土地,与机械融为一体,但作为无神论者,他们的魔力并不强大,很少有出名的矮人法师;崇尚武力的兽人,则是魔法最薄弱的,只有兽人祭司才有魔法,普通兽人都没有。他们的魔法,主要来源于对原始森林的崇拜。

这也是为什麽阿什琳对他们接下来的旅程充满期待。

精灵们已经相当热爱森林女神了,兽人对森林的狂热则更是深之又深。以前阿什琳从没细想过这件事,但现在她是森林之子,血管中流淌着真正的森林的魔血。和毛绒绒的兽人们打成一片,想必不是什麽难事。

这麽一想,她有点飘飘然。想象一下所有兽人都摇着尾巴围着她转吧!

兽人部落在地图的位置很明显,但分为了很多片,大概是不同部落。

这一回,阿什琳和卢卡斯没有龙这麽作弊的交通工具了,也不知道爱苏萨和扎克环游世界到了哪里。从伊洛文亚前往兽人森林,就算骑马也至少要一周多的时间。

正当他们在思索如何请求梅莉娅为他们赠与两匹小马(“或者独角兽。”卢卡斯提议)时,一个精灵骑士牵着两匹非常熟悉的马出现了,一只是金棕色,一只是纯白色。

“巧克力和奶油!”阿什琳欣喜地扑上去,抚摸着小棕马的鼻子,巧克力热切回应着她,“哦,我想死你们了!”

她从包里翻出两条苹果干,小马们快乐地吃掉。

“你是怎麽找到他们的?”卢卡斯蹭了蹭小白马奶油,问道。

她转向阿什琳。

“恐怕它不仅仅是精灵斗篷。实际上,它是融合了精灵纺织魔法与矮人材料的斗篷,我想这就是为什麽它能救你一命。

“它本是精灵与矮人为抗击巨龙合作制成,不知怎地传到人类龙战士手中,现在又到了森林之子身上,既救了你的命,也救了伊洛文亚。可以说没有它,恐怕现在精灵谷已经被我那糊涂的弟弟和黑魔法联手污染了。命运就是如此神奇。”

阿什琳本想说,她那弟弟可不止“糊涂”这麽简单,可是场合不太对。

她低头望着自己绿色的斗篷,然後下定决心一脱,递给梅莉娅。

“现在它又是属于精灵的了。”阿什琳认真道,“就当是……为了塔拉。如果今後还有三头犬之类的怪兽出现,斗篷会救你们一命。”

梅莉娅睁大眼睛,但还是接过斗篷。

“这是个慷慨的举动,阿什琳·贝利,斗篷可能在日後还会帮助你,你确定要这麽做吗?”

“相当确定。我想没有魔法衣服我们也可以成功的。”

“我才不吃这些呢。”起先,他不屑地说。

但阿什琳注意到,一上路他就吃得起劲儿,不到中午虾米就吃光了。

卢卡斯差点儿从马背身上翻下来。

“你再说一遍?!”

“我说,今天天气真好啊。”阿什琳用手挡住阳光,装出一副欣赏蓝天的模样。

“侮辱王子是可以判叛国罪的。”卢卡斯警告道。

“我很期待,殿下。”

第一个晚上,他们随意在路边找了家客栈住下。卢卡斯本来还心存侥幸,期待夜幕降临能变回人形,结果依旧无事发生。

客栈算比较干净的,人也不多,种族混杂,对女巫的进入没有异议。几个人类商人在麦芽啤酒後讨论生意,一群兽人坐在最靠外的位置掰手腕,有一个狼人,一个豹人和一个鹿头小孩。

老板是个离开矿城的矮人,棕红色的大胡子里塞着面包屑。

“你们要去北境,小女巫?”矮人擦拭着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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