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富士小说>全职加强狂剑 > 双星四十(第1页)

双星四十(第1页)

双星(四十)

就读于C市一中的孙姓小夥与朋友相约学校附近的小吃店,两个大馋小子在店里坐下,先各自点了一份现炸酥肉。

小夥孙翔和他的朋友小程才上高一,仍然保留手机自由,学业也没那麽紧张,还能大晚上跑出来吃宵夜。

小程掏出手机,手指上下滑动翻飞,忽然一拍桌子,扼腕叹息:“又输了。”

这一拍几乎令桌面一震,孙翔刚要伸筷子去夹小酥肉,被他这一下搞得动作一顿,拧着眉头问:“你怎麽一惊一乍的,什麽又输了,说啥呢?”

小程给他看手机屏幕,语气非常恨铁不成钢:“荣耀啊!你真的是C市本地人吗,怎麽不关注一下本地战队的比赛呢?这个年纪不看荣耀比赛你怎麽睡得着觉的?”

“啥荣耀,王者荣耀啊?”孙翔不玩网游,他都不太玩PC平台的游戏,一般会选择抢占他家里人的手柄。

对方很显然没招了,不太想搭理他,但还是顽强地解释:“差不多吧,总之今晚我们C市的本地战队越云打G市的蓝雨,又输掉了。”

“所以还总输啊?”他终于吃上了酥脆化渣的美味小酥肉,心情也跟着变得美丽,因此愿意听小程讲两句。

小程被他这句话堵得心口直突突,当场翻了个白眼儿,“你这情商没救了,我是越云粉丝啊!”

不等孙翔接话,小程又迅速地说:“越云……实力确实一般,但是我们本地战队我肯定要支持一番。今晚的对手太难缠了,对方太强。”

实际上他也不是很想再让孙翔口出狂言了。他还是别说话,老实地用酥肉堵住嘴巴听他说吧。

“可是琦琦的主队是蓝雨。”小程继续说,开始悲伤地叹息,“她主队是赢了,我主队却输了,我们的爱情该怎麽办才好啊?”

琦琦是他女朋友的名字。

孙翔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盯着他。他的眉眼与轮廓本就偏于锋利,眉毛低低地压着,总是显得不那麽好相与,不笑时都稍有冷淡。

小程有点被看毛了,就问:“你干嘛?”

他嗤笑一声,语气随意,“要是因为比赛的输赢就和她闹矛盾,那你也真是完蛋了。”

说完这句话,他又去夹小酥肉蘸辣椒面了。

小程叫他说得目瞪口呆,过会儿反应过来,怒道:“你个恋爱经验感情经历为0的童男在这教训个什麽劲啊!”

孙翔也怒了,嘴硬道:“什麽叫感情经历为0,有很多人喜欢我的吧!”

“那都是看脸的肤浅的,没有人看到你的内在啊!”

“第一眼不看脸看什麽啊?谁有心思去看哥布林的内在啊!”

小程被他用言语和逻辑打倒了,顿感一阵失意,觉得自己像主队一样无力,他又去翻第十三轮比赛的报道,阴暗地小声碎碎念,“可恶的疯狗疯狗疯狗……什麽暴君,太可恶了……”

“……这根本就是王者荣耀吧。”孙翔说,“典韦和暴君都出来了,还说你追的不是王者荣耀?”

“那是花名!”小程又怒了。

一阵料峭的风溜了进来,丝丝轻寒拂过。店门被从外推开。

晚风穿堂。

两名男高收敛了一点,孙翔下意识看向门口。来人进门时带来一阵风,微微蜷曲的发尾也因风而动,几经摇坠方才止息。

她戴了口罩和鸭舌帽,面部包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一小段冷峻的鼻梁,睫羽低垂,掩过眼中流淌的神思,眼眸像是乌色的琼玉,在灯影不算明亮的小店中闪灼着冷然的碎光。

小店之所以被称为小店,正是因为它的内部空间真的很小,这是一家开了十多年的老店,从孙翔有记忆起就盘踞在街角,他从小学吃到高中,却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感觉店里的暖风开得这麽大过。如果不是暖风太大,热气太盛,他又为什麽会觉得脸庞微微发烫,心脏被烧得不住地震抖?他家没有遗传心脏病啊。

他擡手碰了碰额头。也没有发烧,没有感冒。C市最近没有席卷的流感。

“我靠。”但他听见小程在旁边很小声地说,“怎麽这麽眼熟。”

年轻女性擡头望了他们一眼,没有讲话,只在视线交汇之时友善地笑了一下,就去点餐台和店主点单。她要了一份凉糕。

孙翔回过神,问:“怎麽眼熟?明星吗?”

“等等等等等等,”小程正在疯狂地翻微博,翻了半分钟,又小声喊,“我靠疯狗!”

孙翔大惊失色:“哪里有疯狗,我没打过狂犬疫苗!”

“你有病吧!”小程说,“我是说这位女士就是疯狗!”

“更不对劲了,你说话怎麽这麽难听,叫人家疯狗?”孙翔指责他。

小程又开始翻白眼,眼见人点完了单,立刻从书包里翻出一张空白卷子,走到她面前,虔诚而礼貌地问:“今玉大神能给我签个名吗?我女朋友是你粉丝!”

“……啊?可以的,可以。签这里?需要合照吗?”

陈今玉愣了一下。

她是比赛完回酒店之後闲的没事出来独自溜达的,没叫黄少天,只是想自己走走,她一直觉得吹风其实很有意思,仿佛多情的夜风可以抚平眉间一切山川,心中所有沟壑。

她心知沟壑难平,就如欲壑难填。人活着总是意难平,而她仿佛活得不错,似乎也就更没有抱怨的理由。

小R书推荐这家街角老店,说现炸酥肉和凉糕很有味道,她想着晚上吃炸物太油腻,况且想吃小酥肉可以去海底捞;又想凉糕不错,她还没有吃过C市的凉糕,于是抓上手机和房卡就往出走,没有忘记谨慎地做好僞装,却还是被认出来了。

其实她听到其中一个男生惊讶地下意识说了一声“疯狗”,陈今玉已经看开了,这名字……呵呵,起得也挺好听啊,毕竟也是粉丝起的名字。疯狗很有力量感很有威慑感啊,就问你一条疯狗拦在你面前你怕不怕吧?也够叫人闻风丧胆,她没有不满意的理由。

实际上她也没招了。好在别的名字还都挺有格调的,什麽暴君什麽美洲豹……不对,难道暴君其实是豹君吗?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