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有什麽喜欢的簪子一类的吗?”
“自然有,奴十日前刚用攒了半年的工钱买了一支超好看的簪子!一支六两呢……”莺莺脸上都是肉痛的表情,“三日前去看,这新品又出了好几支,比奴刚入手的那支还漂亮,奴自然还是想购入的。”
“好。”有花绛鸢喝了口粥,“好喝。”
“姑娘喜欢就好。只是恕奴多嘴,敢问姑娘,这支笔如此珍贵,紫兔毫,羊脂白玉管。怎麽看都是精心准备许久制成,还有上面的纹路工艺也很不一般。怎的忽的不要了?要去当掉?”
“这支笔原是我用来讨人欢心的,现我与那人已无过多私人关系,这支笔便藏着了。我平日里不爱好画画写字,好笔怎能蒙尘,我得为它再寻一个主,将它交予擅长绘画或书法的人,总是要让它物尽其能的,顺带将这只紫毫象征的祝愿送与他。我方才见你袖口处有手绘之黄莺图案,想必莺莺姑娘在绘画方面应当是有所造诣。若是莺莺姑娘喜欢,便送你了,如何?”
“这,不可,太过贵重了!江姑娘与奴并无深交,又有身份之别,奴怎可收此大礼!”莺莺不接那笔。
莺莺看了眼自己的袖口:“这是陶郎为奴绘的,姑娘觉着好看?”
她将袖口翻起,让有花绛鸢瞅的更仔细了。
“嗯,好看。原是莺莺未来夫君所绘。”
“若是姑娘因不知送谁而将此笔当掉,不如卖与陶郎如何?”
“好啊。”
“奴了解陶郎,他定会喜欢这笔。姑娘去当铺时,让陶郎替你估价,陶郎和老板曾有个赌约,他赌赢了就能选一样当品带走,条件是这物品必须由陶郎亲手估价再将买卖成交。但陶郎一直没有满意的当品,奴怕他死脑筋亏了。这不,姑娘这笔来得很及时。这样既能换钱,又能将笔给到擅长绘画之人手中。奴晚些就去和陶郎说这事,让他为姑娘多估些银两,也算是姑娘指定当给他的报酬。”
“好。”有花绛鸢应下了,“陶公子定是个顶好的儿郎,不然怎的让莺莺如此为他打算,倒有些过门的样子了。这笔交与你们,若在他手中,也算寻了个好主。”
莺莺摸了摸自己因羞涩而发烫的脸:“姑娘还是先喝粥吧,不然凉了。”
第二日,莺莺带有花绛鸢去了镇上的当铺,当了那支白管紫毫笔。当出的价比莺莺昨日估的多出四十两。
“哇,我这次估的偏差不算大吧?”莺莺对那陶公子说到。
“这种名贵之物,估价偏差四十两算小的。”陶公子揉了揉莺莺的脑袋,“莺莺果然学什麽都快。”
有花绛鸢咳了咳,默默拿了钱就退出门外。
莺莺过了会,也跟了出来:“姑娘。”
“在这。”有花绛鸢挥了挥手。
莺莺忙转头:“姑娘怎的出来了?”
“想给你们留个独处的空间,顺便看看外面的花。”
当铺有两层楼,上一层的花,生的极好,枝条都垂到了楼下。
“莺莺可以带我去珠玉阁麽?”
“好啊。”
到珠玉阁後,有花绛鸢一眼便相中了店里最贵的簪子。
她也没多问,就径直去柜台想买下来,莺莺眼睛都睁圆了。
这木镇江氏,莺莺是听过一些的。木镇江氏是封言上任後一年左右才有了名声,算是才初露锋芒。出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它古怪,寻常商户是喜欢交际的,可这一家少与人来往。甚至家族成员有几人,无人知晓。他们主营一家布坊,落座在木镇很偏僻的地方,卖的布做工寻常,只胜在便宜低价。
单看照身贴,就是一普通商户,甚至是个看上去快入不敷出的商户了。今日看到江鸢出手竟这般阔绰,莺莺不禁想到之前听到过的小道消息,说这江氏没准实际是做打手杀手一类的,开布坊只是打掩护,还可能是上面养的,所以才这般不为人知,也不在意生意好坏。
不过也是,就单单说江鸢姑娘原先想用来讨人欢心的那支白管紫毫笔就价值不菲,足足要我十四年的工钱呢。如今这般看来,这传言没准是真的呢。不然这江鸢姑娘如何会受这麽重的伤,兄妹二人又得到镇主亲自安排,镇主还嘱咐不可告知他人,肯定是接了什麽任务,被贼人伤了。
莺莺不禁佩服起来,江鸢姑娘看上去年纪很轻,竟也能做大杀手,实在是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