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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144至德二载八月十七日至八月二十九日 三(第2页)

“可是,以将军的技艺,存心射偏……比射中还要难罢”张阿劳道。

他并非谄媚主将。身怀这般绝技的武人,故意射不中,远比射中更难。长于马背上的奚人武士引弓发箭的一刹那,心之所趋,目之所追,必是箭矢所指之物。虎豹吞噬猎物,蜂蝶追逐花蕊,莫不如是。武人的天性是掠夺,是索取,再利之以经年苦练,坚之以战场生涯,“射中”的渴念长久熔炼血液,煅铸骨骼,直至成为他们再不能更改的根性。

张忠志颔首:“是,很难。”

面对箭垛之类的死物时,刻意避开倒不算难。但当极不易射的鹅毛在眼前飘起时,勇士们自然便如上了战场一般,情不自禁,只求射中:要他们存心射偏,就如要鹰隼不逐鸡兔,蜜蜂避开花朵,要商贾不求利,文士不求名。

“将军,这里是那一夜……”张阿劳猛省,脱口惊呼:“那一夜,你与何——”

“走罢。”张忠志又回眸看了一眼那两棵杏树。

那个春夜,妍媚的花瓣落了满地。如今的朗朗日光里,高树丰草间,却只剩几颗渐腐的杏实。他大步离去,再不回头。

今日是他的生辰。他又老了一岁,而她也走了近三个月。她不会回来了。

他记得,在长安时,每到暮春时节,她便取来绽放的蔷薇,簪在发上。接下来的一整个夏天,她的发间必定日日簪着蔷薇,或是玫瑰。长安的夏日热如炽火,花朵脱离枝头不过一刻钟光景,已蔫作益暗益浓的红。可簪花的人实在好看,因此花朵的光彩似也分毫不减。

他亲手救活的蔷薇,他没能狠心攀折的蔷薇,不会回来了。

武人的克制,是由侵吞到怜惜,再由怜惜到抛舍。这两重更替,他已在她初到常山郡的那夜,成就第一重。今日他在那夜与她共悼养父的杏树下,踏过她在他心中塑就的千山万壑,终其第二重。

回城的路,仿佛比来时的路更短,马匹也跑得更轻更快。

回到官署後,张忠志先去偏厅放下弓箭。馀光扫过偏厅的碧纱窗时,他的动作微微一滞。窗外的架上,那一片片丶一团团的烂漫娇红已然不见,唯馀一藤茎叶丶满枝刺棘,在秋阳下寂寂而立。

半个月前……还有六朵的啊。

张忠志除下外袍,回到正堂,径自走到摆放历簿公文的架子前,从最下方的那一层抽出一卷。他闭了闭眼,复又睁开,展开文书,视线停在第六个名字上。

“故大将谷崇义第四女从敏,年廿五,本贯幽州。四世祖那律,魏州昌乐人,官谏议大夫,兼弘文馆学士。曾祖补衮,左羽林军长史。祖倚相,秘书省正字。兄从政……”

他没再看下去,唤张阿劳进来,指着那个名字道:“你回幽州,替我问一问谷家,这个谷四娘是否依旧未有婚约。”

“是。”张阿劳领了命,看了看自家将军平静的脸容,心底涌起一缕悲凉之气,涩声道:“将军射鹅毛时刻意不中,是因为……”

“不要说了。”张忠志笑起来,“阿劳,你若是总能猜透我的心思,来日我说不定就要杀了你。”

张阿劳也笑了:“将军才不会杀某。”

“你知道我为何擅长骑射麽”

狸奴站在门内,面向门外,嗅着微含雨意的潮润空气,张口问杨炎。

——因杨炎极力回护,颜真卿杀不得她,且他听了她那番论胡汉异同的言语,也不免烦躁踌躇,难以决断。他暂且罢了手,对杨炎冷冷道:“这两日,你们留在我这里罢。你好生想清楚,倘若三日以後……”

“颜公自身也以孝闻名,却要关住别人的儿子,不准他回家侍疾”狸奴抢白道。颜真卿道:“杨公既然晓得你的来历……”他在杨家时就看出杨播的神色有异,“他必定明白我为何要关住你们。”

杨炎并不作声。颜真卿又道:“倘若三日以後,你仍然回护叛贼,不肯将她交给我,我便……”他没说完,带着李十九郎走了。何丶杨二人则被引进颜家的一间厢房中。

听得她问话,杨炎轻喘了两口气,按下那种近似绝望的心绪,尽量使自己的语调一如平日:“不是因为你喜欢射箭麽”

“喜欢……自然是喜欢的。”狸奴抹了把脸,“我最擅长的是骑马射箭。我虽然力大,但我用竿丶用枪丶用刀,或是赤手相斗……技艺都不如射箭。你知道这是甚麽缘故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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