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安?”红玉不知何时站在灶房门口,手里还拿着那件未补完的袄子,眼下一片青黑。她的目光落在他手中的短刀上,脸色微微一变,“你这是……”
“我去西市永昌镖局看看,”王谨安把短刀别在腰后,声音尽量放得平稳,“听说他们冬日里缺人手,运些短途的货物。”
红玉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走上前,替他理了理歪斜的衣领。她的指尖冰凉,带着常年做活的粗糙。“路上当心些。”她声音很轻,像雪落在地上,“家里……有我。”
王谨安点了点头,不敢再看她的眼睛,转身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
寒风裹着雪沫子扑面而来,长安城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白里。街道两旁的屋檐下挂起了冰凌,早起的行人缩着脖子,踩着越来越厚的积雪匆匆赶路。西市刚开市,胡商裹着厚厚的皮袄,呵着白气卸着货,驼铃声在清冷的空气中显得格外悠远。
永昌镖局的旗幡在风雪里耷拉着,门庭却不算冷清。几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正从院里往外搬着裹了油布的箱子,吆喝声粗犷有力。
王谨安在门口顿了顿,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抬脚迈了进去。院中一个穿着羊皮坎肩、管事模样的人正拿着册子清点货物,抬眼瞥见他,眉头一皱:“哪来的小子?这儿不是看热闹的地方。”
王谨安挺直了背脊,拱手道:“这位管事,听闻镖局招人走镖,小子王谨安,想来讨个活计。”
管事上下打量他,见他身形虽不算魁梧,但站姿稳当,眼神清亮,不像是寻常的浮浪子弟,语气稍缓:“走镖?可不是儿戏。会功夫吗?见过血吗?”
王谨安默然,将腰后的短刀解下,双手奉上:“家父留下的,走过河西道。小子虽武艺粗浅,但有一把力气,肯吃苦,求管事给个机会。”
管事接过短刀,抽出一截,看到雪亮的刀锋和保养得宜的刀身,眼神微微一动。他合上刀,又看了看王谨安冻得红却坚定的面庞,沉吟片刻,指向院角一堆用麻绳捆扎的药材包裹:“成,看你还有些胆色。正好有一批药材要送往泾阳县,缺个跟车押运的杂役,管吃住,一趟回来,给你五百钱。干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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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钱。能买两石粟米,能给红玉扯几尺新布,能给弟妹添置过冬的棉鞋。
王谨安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
“干。”
他听工坊的李掌柜说,城西的“义通镖局”正招镖师学徒,虽走镖辛苦,还带着风险,可月钱是木工作坊的两倍多,若是跟着走趟远镖,还能得额外的赏钱。这天一早,他换上刚做的新夹袄,揣着红玉煮的粟米饼,直奔义通镖局。
镖局门口立着两杆绣着“义通”二字的黑旗,几个镖师正光着膀子练拳,拳风裹着寒气,震得地上的积雪簌簌落。谨安深吸口气,上前对着一个留着络腮胡的镖师拱手:“大叔,我想应聘学徒,不知镖头在吗?”
络腮胡镖师上下打量他,见他虽瘦却挺拔,手上还有练木活磨出的厚茧,便喊了声:“周镖头,有人来当学徒!”
里屋走出个穿青布劲装的汉子,腰间挎着把弯刀,脸上一道刀疤从下颌划到耳后,正是义通镖局的镖头周奎。他盯着谨安:“多大了?会功夫吗?走镖可不是耍玩的,遇上劫道的,小命都可能没了。”
“回镖头,我十五了,没正经学过功夫,但我力气大,在工坊能扛百斤的木料,田里的活也都能干,还能认些字,记路快。”谨安说得实在,又当场抱起镖局门口那尊半人高的石狮子,稳稳举了片刻才放下,脸不红气不喘。
周奎眼睛亮了亮,又问:“家里人同意?”
“我娘虽担心,但知道我想多挣些钱给弟妹买厚袄,也没拦着。我爹……他让我自己拿主意。”谨安想起前一晚王二狗蹲在院里抽旱烟,只说了句“路上当心,别逞能”,心里暖了暖。
周奎拍了拍他的肩:“好,明天来上工,先跟着老吴学捆镖、认路,月底跟趟短途镖试试。”
谨安大喜,忙拱手道谢。回家的路上,他特意绕到坊市,用自己攒的碎银买了串糖画,给王秀带回去,又给虎子买了把木刀,顺儿买了本蒙学册子——这些都是弟妹们之前念叨过的。
红玉见他回来,手里还提着东西,忙问:“成了?没受委屈吧?”
“成了,周镖头说我力气够,让我明天去学捆镖。”谨安把糖画递给王秀,看着她笑得眯起眼,又把木刀和册子分给虎子和顺儿,“这些是给你们的,虎子以后别拿树枝当刀了,顺儿好好认字,以后帮阿娘记账。”
王二狗从里屋出来,看着孩子们手里的东西,又看了看谨安,没说话,却转身去灶房,把中午舍不得吃的腊肉切了半块,扔进锅里炖——这是他昨天帮人卸粮,雇主给的赏。
月底,谨安要跟着老吴走趟去洛阳的短途镖,押送一批绸缎。出前,红玉给他缝了个布包,里面装着暖身的姜茶和换洗的衣裳,王二狗则把自己那把磨得亮的柴刀递给他:“路上带着,别光靠力气,真遇上事,护好自己要紧。”
谨安接过柴刀,刀柄还带着王二狗手心的温度。他点点头,跟着镖队出了城,雪地里的脚印一路向前,像一条通往好日子的路。他回头望了望崇业坊的方向,心里想着:等这趟镖回来,就能给家里添袋新粟米,给红玉买支新木簪,再让弟妹们都穿上新袄——往后的日子,定会越来越稳,越来越暖。
永徽年间事·洛家篇
显庆元年的暮春,长安城东市的洛家小院里,满院的海棠开得正好。十六岁的洛云卿穿着杏色襦裙,鬓边簪着支素雅的玉簪,正低头给绣绷上的鸳鸯描线——再过三日,她就要嫁给沈砚秋了。
沈砚秋比她大十三岁,是个落魄的文人,曾在京兆府做过两年小吏,后来因性情耿直得罪了上司,便辞了职,靠给人抄书度日。初见时,他穿着件洗得白的青布长衫,手里拿着本《昭明文选》,谈吐间满是书卷气,洛云卿的父亲觉得他虽清贫却人品端正,便应了这门亲事。
成婚那日,没有盛大的仪仗,只请了几个邻里,沈砚秋亲自牵着洛云卿的手拜堂,低声对她说:“云卿,委屈你了,往后我定好好待你。”洛云卿红着脸点头,心里满是对未来的期待。
婚后头一年,日子虽清苦,却也安稳。沈砚秋每日抄书到深夜,洛云卿便在一旁研墨、缝补,偶尔还能就着一盏油灯,听他讲书中的故事。转年秋,洛云卿生下了一个儿子,沈砚秋抱着襁褓中的婴儿,笑得眼角都皱了,给孩子取名“沈念卿”,说“念着云卿的好”。
可从念卿周岁起,沈砚秋变了。他渐渐不再抄书,反而常去坊市的酒肆,有时喝到深夜才归,身上带着酒气,还总说些“怀才不遇”的丧气话。洛云卿劝他找份正经活计,他却瞪着眼反驳:“你懂什么?我沈砚秋岂是做粗活的人?”后来更是变本加厉,把洛云卿陪嫁的饰偷偷当了换酒喝,连念卿的襁褓破了,都没钱换新的。
洛云卿的心,一点点冷了下去。她白天给人洗衣、绣帕换粟米,夜里哄睡念卿后,还要缝补沈砚秋的旧长衫,可即便这样,也换不来他一句温言。有一回,念卿高热,洛云卿抱着孩子急得直哭,想让沈砚秋去请大夫,他却醉醺醺地躺在榻上,嘟囔着“小孩子家哪有不生病的,别烦我”。那一刻,洛云卿彻底死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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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庆六年的春日,海棠又开了满院。洛云卿抱着四岁的念卿,坐在院中的石凳上,看着沈砚秋从酒肆回来,终于开口:“沈郎,我们和离吧。”
沈砚秋愣了愣,酒意醒了大半,看着洛云卿眼底的决绝,又看了看躲在母亲怀里、怯生生看着他的念卿,喉结动了动:“你要弃我而去?”
“不是弃你,是这日子,我熬不下去了。”洛云卿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念卿要吃饭、要读书,我不能再跟着你耗下去。和离文书我已写好,你若签字,我带着念卿走,往后互不相干;你若不签,我便去官府递状纸,让官爷评评理。”
沈砚秋看着洛云卿手里的和离文书,又想起这些年自己的浑浑噩噩,终是红了眼,拿起笔签了字。他没说什么,只从怀里摸出个皱巴巴的纸包,里面是块半旧的麦芽糖,递给念卿:“爹……对不住你。”
洛云卿牵着念卿的手,背着简单的行囊,走出了洛家小院。她没回头,却在走出巷口时,听见身后传来沈砚秋的咳嗽声——那声音里,藏着说不出的悔意,可她知道,自己不能再回头了。
后来,洛云卿带着念卿搬到了崇业坊附近的小杂院,离王谨安家不远。红玉见她一个女子带着孩子不易,常帮着照看念卿,王谨安去镖局走镖时,也会顺带帮她捎些便宜的粟米。念卿渐渐长开了,像极了洛云卿,眉眼清秀,还跟着王顺一起去坊市的蒙学听课,每次见到王谨安,都会甜甜地喊“谨安叔”。
洛云卿依旧靠洗衣、绣帕度日,可脸上却有了笑容。她常常坐在院门口,看着念卿和王顺、王秀一起玩耍,心里想着:虽然和离了,可往后的日子,有念卿在,有邻里帮衬,总能慢慢好起来的。春风吹过,带着海棠的香气,也吹走了她过去的愁苦,吹来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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