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因夜莺而染红的白玫瑰。
“你爱他吗?”
订婚对象毫无疑问的是厉霄云,请柬上大大的喜字深深刺痛着林凇,那种莫名的情感不断在他身体里叫嚣着,以至于坐在车上的林雾都忘记把他赶下车,只是饶有兴趣地欣赏着林凇崩裂的表情,“亲弟弟”惨然的神态让他很是受用,。
即使你是命定的主角,此时又怎么敢突破血脉和道德的枷锁呢?
更何况,你喜欢的人和恋人是“两情相悦”啊,你总不可能强夺豪取。
“如果不爱怎么会想跟他结婚呢?”
林雾不答反问,心里默默想,当然是假的,他不喜欢厉霄云过于强的掌控欲,而且对方的一些癖好实在太过……超前,他会努力把婚期一拖再拖,直到林凇和余凡修成正果。
他衷心祝愿两位男主角百年好合,共结良缘。
“好,好的,谢谢姐姐告诉我这个好消息,”林凇抖着声音,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祝你们相亲相爱直到永远……”
第68章当我是假少爷的豪门姐姐(11)
“哥们,大喜的日子你为什么哭丧着脸啊?”
收到初恋订婚婚礼请柬的简之鸣心情很不爽,于是用手肘捅了捅站在门口迎客的人。
“闭嘴。”
林凇对他没有好脸色,不论是对方多年来一直觊觎他姐姐,还是此时简之鸣火上浇油的举动,一腔怒火憋在林凇心里,越烧越旺,那些复杂难辨的情绪滚烫到沸腾起泡,无休无止。
他猜自己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像糊着的面具粘连在一起被胡乱揉皱,墨色沉沉。
林凇讨厌这样的自己,厌恶自己总是只能远远注视着自己亲爱的姐姐,在外面、在他人眼中,自己永远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根本没法和姐姐并肩而立。
明明在昏暗的房间里阴暗的角落里,他们亲密得像一对双生子,永不分开,林雾坐着而林凇跪着,对他的神明奉献上最真诚的爱。
爱,是的,他爱着姐姐。
林凇的眼神缱绻地碾过今天身着一袭红色鱼尾裙的林雾,毫无疑问,姐姐是今日的美神。
此时的美神正倦懒地用两根手指捻起一杯香槟,与宾客轻轻碰杯。
林雾时不时就要去拉几下那被挽在臂弯里的披帛,这东西好看是好看,但是实在是繁杂无用,就跟他今日穿着的袭地鱼尾裙一样,根本没法走大步,一双腿只能小幅度地挪,他大腿的内侧都要被这紧身勾勒的布料磨得起皮了。
讨厌这种无聊的交际,要是能早点结束就好了。
宴会的另一个主角却是满脸春风得意,厉霄云当然高兴,订婚婚约不具有法律效应,可这是林雾第一次对他好脸相待还提出了让他如此放心的决议,他甚至疑心林家是不是资金出现断流,让林总都要卖儿求荣。
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厉霄云高兴得抱起林雾转了好几个圈:他还以为林雾其实不喜欢他呢,这样更好。
他们举办订婚宴以后,只要谈到林雾,必然会将厉霄云的名字与他并列,林雾的身上打了他的烙印,轻易洗不净,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一个变态控制狂放心吗?
厉霄云笑容阴郁疯狂,摸着林雾的肚子:“如果你是女人就更好了,怀上我的孩子后怎么都逃不掉了。”
“注意措辞,”林雾冷淡地拍开他的手,“虽然我是你男扮女装的未来妻子,可我有选择不和你结婚的权利。会长,你还在考察期里呢,收起你那变态的控制欲,不然我在婚后会忍不住买凶杀人把你撞死再继承你的遗产。”
“那就太好了,我更爱你了。”
一想到枕边人对自己有着如此强烈的杀意,厉霄云低哼一声,兴奋和爱意一瞬间充满了他的脑袋,让他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愿意为你跪献我的所有财产,包括我的生命,女王大人。”
林雾踩着他的腿:“你真该看看精神科了。”
“那些正常人和我有什么不同?”厉霄云疑惑地问道,他还戴着那副道貌岸然的银丝框眼镜,脸上全是旁人一看便知的暧昧,“我只是比他们更疯狂,更爱你,更想把你关在房间里日日索求直到生命尽头永不停歇。”
“我们婚后买个岛吧?没有其他人,就只有我们两个,然后我们在沙滩上释放我们的激情,让快乐充斥着我们的每一天,怎么样?”
“真是个恶俗的蜜月邀请,”林雾评价,“再说吧,我要学习公司事务,不一定有时间,还是说你想看我的弟弟全权掌握林家资产?他可是把独属于我一个人的东西分薄走了,要是让他那么轻易地活着……我会很不高兴。”
厉霄云亲亲他:“听你的,我会利用我的人脉让他很不好过。”
“哼,这就是我们滥用职权的会长大人啊,别人知不知道你这样贪污受贿?”
“那我们这算什么?包养么。”
狼狈为奸的两个人对视一会,又吻在一起。
厉霄云在订婚上的亲吻就很克制,与他跟林雾的所有接吻相比,这个吻太过程式化,因为他急不可耐地进入下一步程序——
为伴侣佩戴戒指。
林雾的手被他珍惜地握在手里,指环缓缓套入中指,素银而低调的戒指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内层刻着厉霄云的名字拼音缩写,当然此时是看不到的。
但是厉霄云还是在狂喜。
林雾从侍从托着的红丝绒戒指盒里取出那枚戒指,他没有什么耐心,戒指只进入了第一指节就卡住不动了,然后就被厉霄云急不可耐搂住他的腰再度亲吻。
台下的宾客发出善意的小声哄笑,林雾在埋进厉霄云颈侧前特意看了一眼亲友席所在的位置。
但是完全看不到林凇的人,那些小说里能看见败犬眼泛泪花的描写都是假的吧?
为了表示他们的恩爱,林雾本来还想推开厉霄云的手放在了他的肩头,在心中默念这都是为事业献身。
他又不是像厉霄云这样喜欢宣示主权的露x癖,在大庭广众下接吻这种事还是饶了他吧。
所以被亲得呼吸不过来的林雾最终还是制止了厉霄云,抹了一把嘴唇,林雾这才发现后者把他的口红全吃没了,气得他踩着高跟鞋扭头就想走下台。
不幸被台上众多纷杂的电线绊倒,摇摇欲坠,最后倒在某个人的怀里。
好好地接住了他的人是时刻注意着台上的林凇:
“姐姐,您果然还是不习惯这种鞋子。”但是为了那个男人都能心甘情愿地穿上不喜欢的高跟鞋,再换上平日里不会穿的打扮盛装出席,所有改变都是因为那个碍眼的、该死的厉霄云。”管的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