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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明朝皇权无限膨胀刑罚创意登峰造极(第1页)

明朝——这里的治安与刑罚精神,被开国皇帝朱元璋同志高度概括为:“治乱世用重典!”

而且,他老人家不仅对乱世用,对治世也用;不仅对百姓用,对官员用得更狠!

在这里,法律条文是冰冷的,皇权是滚烫的,而你的项上人头,是摇摇欲坠的。

一、治安总纲:在“洪武牌”高压锅下瑟瑟抖

明朝的法治,从头到脚都刻着朱元璋的个人印记:多疑、节俭、以及对官僚系统深入骨髓的不信任。

、《大明律》与《大诰》——皇帝的“文武双鞭”:

——《大明律》:相对稳定的基本法,承袭唐律但更为简严。

——《大诰》:这是老朱的“法治创新”!

一部由他亲自编纂的“恐怖案例汇编+洗脑宣传手册”,里面全是活生生的酷刑实录,要求家家户户学习,堪称“明代普法教育的硬核天花板”。

其法律效力甚至一度高于《大明律》!

不过,在朱元璋死后,《大诰》的恐怖色彩和实际法律效力逐渐消退。

、“重典治国”尤其是“重典治吏”:朱元璋深信,只要把官管好了,天下就太平了。

于是,对官员的监督和惩罚严厉到了变态的程度。

贪污六十两以上?

剥皮实草!(把人皮剥下来,塞上草,挂在官衙示众)。

这可不是吓唬人的。

、户籍制度与路引制度:将人民牢牢钉在土地上和职业里(军户、民户、匠户等)。

你想出门?

对不起,请去官府申请“路引”(通行证),否则就是“私渡关津”,罪同逃亡。

【小课堂——剧情演绎】

想象你是一位洪武年间的县官。

你每天上班都感觉在走钢丝:处理政务要严格按照《大明律》;言行举止要时刻提防锦衣卫的耳目;还得组织百姓学习《大诰》,听他们朗读那些剥皮、抽肠的恐怖故事。

你不敢收一分钱的贿赂,不敢拖延一件公务,甚至不敢用公家的信纸写家书。

你的“守法”,是一种在皇帝打造的“高压恐怖”氛围下的生存本能。

二、执法天团:从锦衣卫到东厂的“恐怖升级”

明朝的执法机构,以其强大的特务网络而“名垂青史”。

、常规系统: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理论上分工制衡,负责日常司法。

、“直属中央的特派员”:锦衣卫:皇帝的私人卫队兼特务机构。

他们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绕过三法司,直接逮捕、审讯(酷刑)任何人,尤其是官员。他们是“行走的恐惧化身”。

、“太监也疯狂”:东厂、西厂、内行厂:

东厂:由皇帝心腹太监执掌,权力在锦衣卫之上,专门“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连锦衣卫都在其监视之下。

、西厂(成化、正德年间设立):权力和活动范围比东厂还大,闹得京师上下鸡犬不宁。

、内行厂:正德年间刘瑾设立,监视东西厂和锦衣卫,堪称“特务中的特务,卷王中的卷王”。

这套“厂卫”系统,构成了明朝独有的、无孔不入的恐怖执法网络。

【吐槽区——剧情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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