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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终成眷属苏瑶尝味笑眉弯(第1页)

暮春的风裹着玉兰花的甜香钻进厨房窗棂时,苏瑶正踮脚从吊柜顶层取那只蓝釉瓷碗。碗沿描着金线缠枝莲,是她去年在景德镇淘的老物件,专门用来盛糖醋排骨——那是她大学时最爱的菜,也是贺凌轩最近三个月研究的“重点课题”。

“瑶瑶,小心腰!”贺凌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点紧张的尾音。他系着她亲手绣的樱花围裙,袖口挽到小臂,正举着锅铲在她头顶晃悠,“我刚把排骨焯水,你要是够不着,我来拿。”

苏瑶回头,看见他额角还沾着点面粉——那是今早揉面做糖饼时蹭上的。她忽然想起三个月前,他第一次系上这条围裙的模样:领口歪到锁骨,袖子系成死结,切土豆丝能把菜板剁出坑。如今再看,他的动作虽仍带着点生涩,却多了份稳当——就像他这三个月来,为她学做的每一道菜。

“不用。”她笑着退后半步,指尖轻轻碰了碰他手背上的面粉印,“我自己来。”蓝釉碗稳稳落在料理台上,她转身时,梢扫过他下巴,带起一阵若有若无的茉莉香——是她今早喷的香水,他说像极了他们初遇时,她在设计展后台用的那支。

厨房的抽油烟机嗡嗡作响,贺凌轩踮脚从吊柜第二层取出玻璃保鲜盒,里面装着他凌晨五点去早市买的肋排。“我挑了三根最漂亮的。”他把盒子递给她,“卖肉的大叔说这是黑猪肋排,肉嫩骨香。”

苏瑶接过盒子,指尖触到他掌心的薄茧——那是这三个月握锅铲、切菜刀磨出来的。她忽然想起去年冬天,他举着自己煮糊的粥说“下次一定”,想起上个月他为了给她做提拉米苏,在厨房蹲了三小时学打奶油,想起今早他举着手机对她喊“瑶瑶你看,我新学的颠勺技巧”。

“凌轩。”她轻声唤他,目光落在他眼角那道淡疤上——那是三年前为救她被碎玻璃划伤的。此刻,那道疤在晨光里泛着温柔的光,像道刻进岁月的勋章。

贺凌轩顺着她的视线摸向眼角,耳尖瞬间泛红:“怎么了?是不是觉得我变丑了?”

“没有。”苏瑶噗嗤笑出声,“是觉得,这道疤比钻石还珍贵。”

他的喉结滚动两下,突然伸手把她圈进怀里。蓝釉碗在两人中间晃了晃,差点摔碎,却被他稳稳托住。“瑶瑶,”他的下巴抵着她顶,“三年前我在巴黎那个暴雨夜弄丢你时,怎么也想不到今天能站在这里,给你做糖醋排骨。”

苏瑶的心跳漏了一拍。她想起那个暴雨夜:她举着伞站在地铁站口,看着他的车消失在雨幕里;想起他在冰岛追了她半个月,住在她民宿楼下,每天清晨送热豆浆;想起他们在米兰展后台吵架,他说“你根本不需要我”,她哭着说“我需要的是你懂我”。

“那时候我觉得,”她仰起脸,指尖轻轻碰了碰他唇角,“爱情是追得上的人。”

“现在呢?”他的拇指摩挲着她眼下的泪痣——那是母亲留给她的最后温度。

“现在觉得,”她踮起脚尖,在他唇上轻吻,“爱情是追上了,就再也不想放手。”

抽油烟机的嗡鸣声突然被锅铲碰撞声取代。贺凌轩手忙脚乱地打开燃气灶,蓝色的火苗舔着锅底,映得他眼底的光比星光还亮。“我开始热油了!”他举着锅铲冲她喊,“你快去客厅看会儿电视,别在这儿熏着油烟。”

苏瑶没动。她靠在料理台边,看他往锅里倒冰糖。琥珀色的糖块在热油里慢慢融化,泛起细密的泡沫,像极了他们婚礼请柬上的烫金花纹。“凌轩,”她轻声说,“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

他的动作顿了顿,侧头看她:“在的艺术展。你穿件白衬衫,牛仔裤膝盖破了洞,说‘设计师要接地气’。”

“那你呢?”她歪头笑,“你说‘苏小姐的设计稿,连空气都带着灵气’。”

“那是真的。”他从橱柜里摸出个铁盒,里面装着她大学时的设计草图,“我当时在隔壁展厅做兼职,偷偷跑来看你的展。你的‘雨打莲塘’系列,让我第一次觉得,商业设计也能有灵魂。”

油温升腾的“滋啦”声里,苏瑶看见他眼底的温柔。那不是刻意的讨好,而是沉淀了三年的真心——像这锅正在熬煮的糖醋汁,慢火细炖,终成最浓的甜。

“排骨下锅!”他突然提高声音,手忙脚乱地把焯好的排骨倒进锅里。油星子溅到他手背,他却像没知觉似的,专注地翻动着排骨,“我查了菜谱,要先煎出焦壳,这样糖醋汁才挂得住。”

苏瑶看着他微驼的背——那是这三个月在厨房弯腰切菜、颠勺留下的痕迹。她想起上周在他书房看到的笔记本,扉页写着“苏瑶的口味研究手册”:第一页是“清蒸鱼:葱丝要切o厘米细,淋热油前放姜片”;第二页是“油焖大虾:虾线必须剔除,壳要剥得完整”;第三页是“糖醋排骨:冰糖和醋的比例是:,火候要中小火慢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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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他突然转身,举着锅铲对她喊,“现在该放糖醋汁了!”

苏瑶凑过去,看他往锅里倒酱汁。深褐色的液体裹着排骨,瞬间腾起阵阵酸甜的香气。他的额头沁出细汗,却笑得像个孩子:“瑶瑶,你闻闻,香不香?”

她深吸一口气,酸甜的气息直钻鼻腔,像根无形的线,串起了这三年的点点滴滴——他在巴黎给她寄的明信片,他在暴雨夜敲开她公寓门的狼狈,他在工作室陪她熬夜改稿的身影,他在庆功宴上为她挡住闪光灯的坚定。

“香。”她笑着点头,眼眶却有些热,“比我记忆里的还要香。”

“那是因为……”他把排骨盛进蓝釉碗,转身时,围裙上的樱花刺绣在阳光下泛着柔粉的光,“因为这是我用心做的。”

苏瑶接过碗,夹起一块排骨。红润的肉皮裹着透亮的糖衣,咬下去“咔嚓”一声,酸甜的汁水在舌尖炸开。她的眼睛瞬间弯成月牙,像极了大学时第一次吃到他煮的面时的模样。

“好吃吗?”他紧张地问,手指无意识地绞着围裙带。

“好吃。”她用力点头,又夹了一块放进他碗里,“比我吃过的所有餐厅都好吃。”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像被点燃的星子。他端起自己的碗,大口吃着排骨,腮帮鼓得像只松鼠:“那我以后天天给你做!”

“好。”苏瑶笑着看他,目光落在他眼角的疤上,“不过凌大厨师,以后切菜不许再伤到手了。”

“遵命,苏大设计师。”他举起筷子,像举着奖杯,“保证完成任务。”

窗外的玉兰花被风吹得簌簌作响,几片花瓣飘进厨房窗。苏瑶看着贺凌轩沾着糖醋汁的嘴角,突然想起三个月前,她在工作室对着设计稿呆时,他来的消息:“瑶瑶,我想和你一起做饭。”

那时她以为,这不过是句浪漫的承诺。如今才明白,爱从来都不是说说而已——是他凌晨五点的早市,是他磨出的茧子,是他笔记本上的字迹,是他端出糖醋排骨时,眼里藏不住的期待。

“凌轩。”她放下筷子,伸手擦去他嘴角的糖醋汁,“谢谢你。”

“谢我什么?”他愣了愣,随即笑出声,“谢我学会做饭?”

“谢你让我知道,”她握住他的手,放在自己心口,“爱不是单方面的追逐,而是两个人一起成长。是你教会我,幸福不在远方,在锅碗瓢盆的烟火里,在彼此陪伴的日常中。”

他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背,像在抚摸最珍贵的宝物。“瑶瑶,”他的声音有些颤,“我以前总觉得,给你最好的物质就是爱。现在才明白,爱是你熬夜改稿时我递的热牛奶,是你胃疼时我煮的小米粥,是你累了一天回家时热好的饭菜。”

“还有,”她踮起脚尖,在他唇角轻吻,“是我尝到你做的糖醋排骨时,笑弯的眉。”

阳光透过厨房的窗户,在两人交叠的手上洒下斑驳的光。蓝釉碗里的排骨还冒着热气,糖醋的香气漫过整间屋子,像无声的情歌,诉说着三年风雨后的圆满。

窗外的玉兰花落了一地,却有新的花苞正在枝头酝酿。就像他们的爱情,经历过风雨,终会在烟火日常里,绽放出最温暖的芬芳。

这一天,贺凌轩的糖醋排骨成了他们爱情里最生动的注脚——不是山珍海味的奢华,而是用心经营的温暖;不是惊天动地的誓言,而是细水长流的陪伴。

而这样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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