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卿摆摆手:“无妨,我自有方法。”
这边,她将昏迷的季羌华交给其中一个男人,叮嘱道:“将他带回去吧!按照我们的约定。”
等这群人带着季羌华走後,明卿思索一阵,又对着张红道:“你暗中派人跟着,保护好季羌华。”
明卿坐在椅子上,眼睫微垂,其实她也没做什麽,只是干了一直想做的事,送季羌华好好体验民生疾苦。
只是季相那边不好交代。
如今的情况,容不得她与季相提前交恶,万不能暴露她把她唯一的好儿子送去劳动改造。
她已经想好一个人选。
原着中与季羌华长相极为相似的陈孟冬。
在民间的三年,她遇上新奇的事情也会学上几分,其中就有这易容术。
说是易容术,其实也就是高超的化妆技术。
明卿对这个擅长,在现代时就有不少厉害的仿妆博主,对这个也不难上手,遇上那江湖人士时,倒也静下心来学上一阵子。
短短一个月,便已掌握精髓。
明卿眉头微挑,想起这陈孟冬,忍不住感叹自己竟也走上原主的老路,找了凤君的替身。
她低声轻笑,对着守在外面的张红道:“明日我们便啓程回京吧!”
*
季羌华再醒来,是被一盆凉水泼醒。
他迷茫睁眼,环顾四周,破旧的房屋显然不是他的住所。
这是哪里。
“睡到什麽时候,你看看谁家有你这样的懒货,你不起家里的活儿谁干。”来人大嗓门,最开始不敢对着贵人如此嚷嚷,到看对方的模样好欺负得很,便也不再怕了,甚至无师自通,见对方还在发呆,直接拧他的耳朵。
季羌华懵逼,劈头盖脸就被训斥一顿,还被人拧耳朵,他心下恼怒:“休得放肆。”
一时之间,老男人还被镇住,但紧接着也恼怒起来。
“二斗,你发什麽神经!”
“二斗?”季羌华接受不了别人这麽叫他,这个名字听着就轻贱。
事实证明,他的第一感觉没错,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别人用二斗米把他卖了。
季羌华站起来,想反抗,但拗不过这人的力气,被他逼着干活。
他也想逃跑,可这荒无人烟的,他也不知道该跑到哪儿,但到底他不想在这里待了,也试着逃跑,结果被抓回来,遭到一顿毒打。
干活的时候,那个老男人就站在自己跟前,监视自己干活,但凡有一点偷懒,他就开始骂:“哎呦,才就干这点活就受不住了?你看旁边的狗干的都比你多,果然狗也不能吃得太饱,要不然这干的比人多,倒是说不过去,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咱不如狗呢。”
季羌华心中烦闷,不喜他这麽说。
而且,他只要停下来,就会被鞭子抽。
因着寄人篱下,他很快明白自己的状况,一上午没怎麽偷懒,可身上依旧挨了不少鞭子,手上和身上也没好到哪儿去。
他的手因着割猪草不仅红肿,皮开肉绽看着很惨。
季羌华皮肤嫩,且夏季蚊虫又多,他身上被咬了不少包,又痒又肿。
更难受的是,太阳毒他身上穿得又是抹布衣裳,干了这麽长时间的活儿,身上有些地方被磨得血肉模糊,再加上他热天他流了不少汗,汗水顺着他血肉模糊的地方,滴在地面成了血汗。
太阳那麽大,季羌华晕晕乎乎,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全都没了,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这场酷刑什麽时候结束。
他不知道的是,他所以为的酷刑,只是大周国大部分百姓每日所做的日常。
他们每天挣扎在温饱线上,对于田地里的活儿抢着干,因为天灾人祸没了庄稼又或者收成不好,他们所面对不仅仅只是卖儿卖女。
可就算是这麽幸苦,他们也甘之如饴,他们珍惜每一粒粮食,更是活生生的人,所做出的辛劳只是为了活着。
然而这些季羌华都不懂,他只是沉浸在浮于表面的人人平等,靠着廉价的善良来卖弄他的大义。
当他拿出凤君独有的令牌,去救占了百姓土地的君兰时,他就已经不是一个合格的凤君,至少在明卿心里是这样认为的。
他不适合做凤君,一点都不适合。
早上因着没吃饭,季羌华饿得前胸贴後背,想着中午能吃点好的,结果吃饭时发现只是窝窝头和掺了糠的米粥,根本不能下咽。
他看着黏糊糊的粥,没有一点食欲。
他走到老男人跟前问:“有肉吗?”
老男人听见不搭理他,还以为自己是个少爷呢,就这些东西爱吃不吃。
季羌华却以为他没听见,跑到他跟前又问了一遍。
以往他根本不喜欢吃肉,但今日饿的厉害,又闻见隔壁的肉香,恨不得吞下一整块肉,可他注定要失望,这里什麽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