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心脏淌出血,或许才能让那些执迷不悟的时刻释怀于当下。
“凌哥把你留给我,我却没好好养。”陈思凌笑着揉弄傅渊逸的脸,“下次我去你凌爹坟前跪着道歉,你在旁边数秒,怎么样?”
傅渊逸哑声问他,“跪多久?”
陈思凌“——嘶”了一声,“念在你二爹快五十了,要不然就跪个五分钟?”
“五分钟怎么够?是不是啊,奶奶。”傅渊逸吸着鼻子,把老太太当靠山。
“是,不够诚心。”
“我都快年过半百了,能不能别虐待老人?”
“陈思凌,你含沙射影奶奶年纪大?”
“……傅渊逸,你今天药吃了没?”
“吃了。”
“吃了怎么还这么活络?”
大概是因为,陈思凌爱他。老太太爱他。
他也很快能够再见到盛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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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收一下跟二爹的线。
之后就开始收盛恪和宝的。
然后收拾收拾就可以完结了(
不装了
“叩叩——“
“还没走?”蒋路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西装革履,头发用定型水喷了个大背头,“今天不是说要回别墅吃饭。”
盛恪敲着键盘,不明白怎么这个人比他自己还关心他的行踪。
“我提醒你一下,现在已经将近六点半了。团圆的日子让家里人等,可不应该。”蒋路说完,潇洒走了。
来去一阵风,仿佛是专程来提个醒。
盛恪看了一眼时间——六点零七分,这就是蒋路口中说的,“将近六点半。”
手头的工作其实并不急,犹豫磨蹭的不过是他自己。
但终归是答应了的,他不会食言,哪怕知道那是一场“鸿门宴”。
还在路上时,老太太来了电话,“小盛,到哪儿了?”
“有些堵车。”前方尾灯一片飘红,“不用等我,你们先吃。”
“哪儿能不等?”老太太笑说,“有个小傻子在外面等你半天了。行了,路上好好开车,注意安全。”
挂掉电话,不禁一笑,这种傻事也只能傅渊逸能做得出来。
天空开始飘起小雨,雨滴一滴一滴落在车窗,将前方的红色尾灯晕开。
这条路平时在这个点没那么堵,想来今天是团圆的日子,都着急归家去。
但,“家”之一字,对盛恪而言,已经很遥远了。
傅渊逸走之后,他就再没有过家。创业时睡过公司,好起来之后,搬过三四次家,到了现在的房子。如今又因那边装修,住进了酒店。
赚到第一个千万的时候,蒋路问他为什么不买一套房子。
“你不是没有钱,兄弟。总这么居无定所的,不难受?”
而他回答:“习惯了。”
小的时候在各家亲戚辗转,这里几个月,那里几个月,住的最长的是盛梅绢家的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