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煜嘴角抽了抽,一把扯过袖子,拉开了两个人的距离。
“丁贤弟,你若是不与我推心置腹,我也理解,毕竟你我尚且没有关系那麽好。”
丁羽连连摇头,“我倒不是这个意思。”
“没事,和我熟悉熟悉,我相信到时候,咱们肯定不是一般的好兄弟了。”
後面三日,祝煜日日抓着丁羽去吃酒,说是活络感情。
丁羽是个不能喝的,每次喝得颠三倒四,愣是没吐出一句和玉玺有关的话出来。
终于,祝煜几乎要相信他真的一无所知的时候,丁羽浑浑噩噩说了句,“在……京畿……金钱巷尽头的破屋,找一个赤脚的乞丐……”
祝煜狐疑道:“兄弟,今日才喝了两杯,你就招了?”
“砰”的一声,丁羽一头砸在桌上,再也擡不起头。後面任祝煜怎麽唤,他都不醒人事了。
丁羽身边的侍卫为难道:“大人,我家君侯是真不能喝,这几日都快被酒气腌入味了,您就放过他吧。”
想来也是,就像说书的所言,丁羽此人,身子孱弱,许是真喝不动了。
祝煜长舒一口气,起身想留下钱走人,突然间发现腰间空空。
钱袋子又丢了!
他刚面露难色,丁羽诈尸般擡头,高声吆喝道:“祝兄!你我一见如故,我请,这顿我请!”
祝煜微微探头打量着他,“你……好了?”
“砰”的一声,丁羽又一头栽回桌上,只留一只手倔强地竖在那。
待祝煜走後,丁羽缓缓起身,吸了吸鼻,顿觉神清气爽。
侍卫道:“大人,您没事啊……”
“没事,再喝真有事了。”丁羽手忙脚乱,夹了两口菜清清口。
“那玉玺真的在金钱巷的破屋里吗?”
丁羽笑了声,“他去了就知道了。”
而人已经赶至金钱巷的祝煜,看着眼前的一切,嘴角抽了抽。
金钱巷的尽头,哪是什麽乞丐之所,分明是……是……
这就是个花街柳巷!里面全是揽客的莺莺燕燕。什麽赤脚乞丐,赤脚的欢客倒是不少。
怎麽扫黄打非没有扫到这地方,朝里那些人怎麽办事的!
丁羽这条狗,竟然坑他。
祝煜连骂了几声,拔腿就跑。
而此时批了一堆文书奏折的闻霄,收到了下面人的来报,目光一凛。
威风凛凛的祝将军回家後没有床睡,只能蹲在院子里望月,想一匹倒霉的孤狼。
夜色已深,深秋露重,烛火勾勒出祝煜的背影。
闻霄当然知道祝煜品性,不过是收到了丁羽的来信,想治一治他这无法无天的性子。好歹丁氏也是一国君侯,哪能让他这麽灌酒。
她起身,拿起件外衣,轻轻披在祝煜身上。
“别蹲外面睡,回房歇息吧。”
手突然被人有力地握住。祝煜擡起头,那飞扬跋扈双眉委屈地耷拉下来,拽着闻霄的手,活像个无家可归的大狗。
平日这厮嚣张惯了,哪见过他这幅委屈的模样,须知爱人之间的委屈不是委屈,也是风月中的一种。
祝煜那双凌厉的眼睛也敛下锋芒,“娘子,我真没有去逛。”
见他委屈实在可爱,闻霄也有心捉弄他,便故作生气道:“祝将军土生土长的京畿人,岂能不知道金钱巷是什麽地方?”
“京畿那麽大,我自然不可能边边角角都去过。更何况我小时候,金钱巷还只是个卖胭脂水粉的地方。”
“嗯?”
“真的!”说着,祝煜掏出了个小盒子,“出巷子时看着盒子好看,给你买的。我不懂你们女人喜欢的东西,希望没有买错。”
手里的盒子精致极了,靛蓝色的底纹,上面画着丹红的花朵,是闻霄喜欢的清雅自然的模样。
祝煜见闻霄面色松动,心想:自己真是个天才。
先澄清自己从来不去,再买个胭脂送闻霄哄她开心,还要表明自己不近女色,不懂胭脂水粉,只是记得她的爱好。这一通下来,照闻霄这般心思缜密,定然能解读出这些意思。
果不其然,闻霄一把掐住祝煜的脸,反复揉搓,兴奋道:“祝小花,委屈兮兮的,可爱死了!”
祝煜忙按住她的手,为难道:“停下,停下,成何体统!”
实则心里暗爽,今晚有床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