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辈子再也不轻易投胎了,投生成猪也好,投生成狗也罢,只是再也不要投生到人身上了。
小元满足地微笑着,结束了自己仓促的二十二年。
两人成婚之後的第三年,孙英梅怀孕了。
兴许是小婴儿太渴望奔赴这人间,她赶在年末隆冬的日子里,提前让母亲发作了。
伴随着孙英梅持续四个小时的痛苦叫喊声,她和馀大佑的女儿馀珍宝终于在那年的二月份出生。
孙英梅虽然也没什麽文化,但是好歹也是初中毕业,比只上过几天学的馀大佑强了不少。
她非常反对给女儿起这个名字,总觉得这名字土里土气,太难听,配不上自己女儿。
但是馀大佑却很喜欢,珍宝,珍宝,女儿是自己一辈子除了妻子外最珍贵的宝贝。
孙英梅不想要这名字,提议让馀大佑换一个。
每每提到该话题,他只摇头表示反对,并不出声争辩,抱着尚在襁褓之中的女儿,逗了又逗,亲了又亲。
孙英梅看他抱着孩子,拿着尿布就出去了。
才刚满百天的女儿,小小的,暖暖的,像冬日里烤熟了的地瓜,皱皱巴巴却十分香甜。
馀大佑越闻越觉得喜欢,将自己粗糙的脸颊凑近了女儿的小脸蛋儿。
怀里的小东西皮肤娇嫩,一碰到她爹磨砂纸一样的面皮,小嘴儿一撇,鼻子一抽,泪珠子随即就从眼角滴落,先她的嚎哭一步,吓得馀大佑不知所措。
孙英梅听到女儿的嚎哭声,慌忙撩开帘子走进里间,一进来就看到馀大佑慌得呆住,抱着女儿的双手一动不敢动,像几个月前邻居家孩子在院子中间堆的雪人。
“呆子。”她嗔笑一句。
他俩女儿的名字于是就这样确定下来:馀珍宝。
馀珍宝一天天地长大,越来越顽皮,尽管还玩得不太明白,却总爱跟着邻居家的小男孩打水漂丶扔石子丶爬树丶抓鱼,样样都来。
孙英梅始终觉得女孩儿要有一个女孩儿的样子,天天跟着一群调皮捣蛋的男孩子玩,这成了什麽体统?
所以她每次看到馀珍宝在池塘抓虾逮鱼,总要呵斥她一番。
若是看到几个孩子玩得满身脏污,干脆活也顾不上干了,立马让他们几个站成一排,一个个地挨个教训。
不过这也没能挡住几个孩子玩闹的热情,馀珍宝扎着两条羊角辫,跟在几个哥哥身後,嬉嬉闹闹,叽叽喳喳,总是搅得孙英梅耳朵疼。
每到这个时候,馀珍宝又得挨她娘一顿骂。
馀珍宝跟她爹的性格截然不同,她不是个傻愣愣的人,惯常能辨明时机。
只要她爹不在,她便乖乖地挨了骂,甚至挨了打,不哭不闹。
每次哭完了,看着仍然在怒气中没能平复的孙英梅,她反而厚着脸皮装失忆,若无其事地攥住她娘的手臂,再晃晃她的衣袖,指着天上一团模糊不清的东西,开心地冲她娘喊:“妈妈,看呐!飞机诶!是飞机哦!”
但只要馀大佑在家,情况便截然不同。
她娘骂她一句,她便要绞尽脑汁,用完所有学到的词语,回她娘一百句。
她娘要是被她气得冲她动手,她每次都能灵巧地从她举起的手底下“逃生”,逃难一样地挤进她爹怀里,环抱他环得紧紧的,任她娘怎麽扯她都难以撼动分毫。
馀大佑从不管他的珍宝是不是错了,他只管嘿嘿地笑着,紧紧地抱着她,好叫他的珍宝逃过一次又一次的教训。
此时的馀大佑,已经几乎快要忘记他娘告诉他的故事,他不再在乎自己是否是神仙的孩子,也不在乎自己额头上是不是长了“龙骨”,他只觉得幸福。
这种幸福在他过去二十多年的时光里,只有爹和娘都还在世时,他短暂得体会到一阵子,只不过当时他还小,懵懵懂懂,不曾体会明白就猝然消失了。
就像他第一次吃饴糖的时候,馋人的味道勾得他飞快撕了糖纸,将它扔到嘴里。香甜味瞬间在口腔里蔓延,他刚体会到一丝丝美妙,坚硬的糖果却不巧地滑入他喉咙里。
囫囵吞枣,只留给他梦幻般地甜味。
这香甜的味道太过短暂,此後,他每次吃糖总是小心翼翼。
而此时,他也像吃糖一样,小心品味着他的幸福生活,生怕这种日子不巧地滑落。
但越害怕什麽,越是来什麽。
他的饴糖又滑落了。